voyeur wrote:人也不是白痴瞎掰者的公信力最終還是會經不起考驗的有滑講的現在你還會相信多少 超過一個禮拜的就不要說了,光是有臉回鍋的長老二人組就多少人相信了,甚至還繼續觀看他們的節目?人民是比想像中更愚蠢,更容易煽動的。
猿猴 wrote:我是還滿相信薄熙來...(恕刪) 連結此案最早要追溯到2012年,博訊網在4月26日的頭版頭條,以獨家報道的形式首發了一篇文章,稱“章子怡在10年間,通過性交易至少獲取7億人民幣。”此“新聞”被台灣壹傳媒旗下的《壹周刊》和蘋果日報轉載2013年12月14日,美國法庭判章子怡獲勝:博訊網無條件與章子怡庭外和解,並且該網站已撤回所有不實報道,並向章子怡嚴正致歉。看來最源頭的媒體已經低頭認錯了!而且是美國司法認證!另外,香港法庭也於2014年2月19日正式剔除被告抗辯書,判章子怡一方獲勝。而在今年4月初,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卻稱被告台灣壹傳媒涉案3名高階人員“加重誹謗罪”不成立。對此結果,章子怡的代理律師倍感驚訝。章子怡的律師團隊近日發表聲明,就台灣士林法院司法控告《壹周刊》職員“加重誹謗罪”案相關事宜作出說明。聲明稱台灣士林法院對台灣《壹周刊》誹謗章子怡一案的判決邏輯:“無知者無罪”,並不成立,並將會繼續追訴此案,直到造謠者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