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shen13 wrote:把張弄走哪需要用共諜來當合理性,洩密就足夠了. 共諜可是很嚴重的罪名. 我認為政府不笨,媒體太壞. 媒體很壞這點,政府也難辭其咎啊!政府有時候還不是想操作媒體,只是沒操作好就失控了若要請張顯耀走路,連洩密都不用了,只要用無法落實長官理念這理由就夠了長官的理念是什麼長官自己說的算,還不用交給法院審判用了洩密這理由,結果今天王郁琦自己也斃命了(或是趁機跳船?)
剛剛整個看檢察官不起訴說明跟王郁琦的聲明這個好笑了檢察官說王郁琦不肯交代誰跟他說張顯耀洩密王郁琦的辭職聲明確把金溥聰抖出來說是金溥聰跟他說的王郁琦才相信張顯耀有問題這樣看來當初調查局一直放話說張顯耀是共諜應該也是金溥聰主使的
zxctw wrote:王郁琦的辭職聲明確把金溥聰抖出來說是金溥聰跟他說的王郁琦才相信張顯耀有問題這樣看來當初調查局一直放話說張顯耀是共諜應該也是金溥聰主使的 magpul wrote:王郁琦:會查張案 是因為金溥聰說有問題 完全明白了!!金小刀會早兩天走人就是這個案子要爆了
rexjian wrote:管你是貪污、性侵或叛國,本來就該調查偵辦,不辦就是長官和檢調瀆職;但只憑一些薄弱的證據和黑函就想入人於罪,把人往死裡整,同樣不可取。...(恕刪) 我看你才搞不清楚狀況吧 ?檢調有懷疑當然要偵辦 甚至起訴 , 但有起訴本來就不一定能將嫌犯定罪 ... 要不然辛普森殺人案為何能判無罪咧 ?幸好台灣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不能將嫌犯定罪就要辭職 , 要不然台灣檢調早就辭光啦 !!
piwu0531 wrote:其實本來一開始就是調離現職 內部調查的呀 ! 若報導為真,早就內部調查了, 也由於內部調查無法查出有不法情事, 成為不起訴的原因之一.apple檢調為了查明真相,向相關單位調取3人歷年通訊監察簽核的文件及監聽案的承辦人員,從這些相關資料,都未發現受監察的對象,其通訊內容有危及國家安全的情報。另外蔡得勝也證稱,他擔任首長5年多,有持續關注張顯等人與大陸交往情形,但未發現張有通敵賣國的情形。若是有其他原因要張顯耀去職,搞大了就以洩密理由開記者會送檢調, 最後弄得政府毫無公信力, 不正是令人民心痛的辦事能力嗎
piwu0531 wrote:其實本來一開始就是調離現職 內部調查的呀 !誰知張顯耀要招開記者會 把事情鬧大 ?這時除送檢調 還能怎麼做 ?? 誰知張顯耀要招開記者會 把事情鬧大所以就一不做二不休,指張顯耀洩密給中共要讓張顯耀知道別敬酒不喝喝罰酒若用張顯耀無法落實長官理念這種理由請人走路對張顯耀沒啥殺傷力,不足以好好教訓一頓這不就是官場鬥爭的戲碼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