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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對一位八歲模範生得理不饒人嗎

竊盜是公訴罪,
但是我看完整個過程是
小孩拿了武男的安全帽-->武男從購物中心出來要騎車發現安全不見-->去警局會同警察到社區調閱監視器
-->跟警察到摩托車的位置發現安全帽回來了!!但仍想調閱監視器畫面-->看完發現是一個小男孩拿的

這樣竊盜成立嗎??如果失竊物品在他開立報案聯單的時候已經物歸原主,這樣武男可以用什麼名義告?

更正--
剛剛看到別篇有看到畫面還有過程
看來應該是媽媽要帶小孩出門,讓他去"借用"了一頂安全帽,
失主報案後社區管理員去詢問媽媽才說是她們拿了,才歸還的,
我想這位媽媽做了很不好的示範~


chufon wrote:
我覺得這實在是小題大作,得理不饒人的心態。可能是生活中不如意,常被主管客戶修理,找到機會也會修理別人,以發洩自己生活中的怒氣。...(恕刪)


你在說你自己嗎?!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這位媽媽是在對方已報警, 社區警衛詢問是否為她們後, 才將安全帽放回...

非常好的家庭教育... 因為模範生已知道撒謊+灑狗血就可以脫罪!


好...惡劣...
沒去報警的話就直接A起來了吧....

事後再用媒體霸凌那位可憐的失主....記者很高興的添油加醋灑狗血,還有人隨之起舞...

然後不起訴~擺明就是偷,卻根本沒事,也沒得到啥教訓反而失主倒大楣,一個不小心搞不好還會被肉搜....

從小地方就看得出來台灣根本不保障被害人...想的都是加害人的人權....

gn00448694 wrote:
〕8歲男童「小維」(...(恕刪)

我會相信這小男童是不小心拿錯,因為當他們發現拿錯時還會主動歸還

不然以現在丟了個安全帽,想抓到真的偷竊的人還不一定抓得到
當初若將安全帽直接丟了不理會,反而沒這麼多問題,也不用低聲下氣求原諒

只能說這失主提告是他的權利,但告了之後就撤不了,公訴罪得看檢察官如何處理

這失主不夠厚道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tiger3456 wrote:
我會相信這小男童是不...(恕刪)


你確定是主動歸還??
tiger3456 wrote:
我會相信這小男童是不小心拿錯,因為當他們發現拿錯時還會主動歸還(恕刪)





有人騎車戴安全帽之前都不檢查,眼睛都不喵一下?

是不是自己每天帶的那一頂?

就算是同廠牌,新舊程度,刮傷程度,汗臭味,吊環長度,絕對不可能一模一樣

藉口小弟弟拿錯的確有可能,

但這位媽媽說拿錯還戴錯有別人頭毛味道的安全帽,很不可能

除非這位媽媽很胎歌,常常借別人的安全帽來戴,







tiger3456 wrote:
我會相信這小男童是不...(恕刪)


有網友說媽媽接受電視訪問時說,是社區保全找上門,她才把安全帽拿去還
哪來的"主動歸還"?!
而且拿安全帽監視錄影有拍到,如果直接丟掉,不是沒問題而是罪加一等
安全帽被偷,到了警局還要被那位媽媽說作人要厚道....不厚道的不就是那位媽媽嗎?
這個社會..「借用」風氣之盛..
已經到了難以想像之地步..
沒被抓到的那些人..真的很可惡..
但抓到的那些人..幾乎都是很可憐???
cooldu13 wrote:
法律存在的目的,不應...(恕刪)

法匠是故意用錯誤法條來作法律解讀審判,此小案應該沒有這樣的操作空間。(例如最近的一堆盜用,硬判成借用無罪。)

已有警方出面說明,也有監視器畫面。
這案件有兩個部份,一個是小孩一個是媽媽,小孩八歲簽結,但媽媽的部份可就難辦,監視畫面有拍到明顯是她指使小孩盜用,檢方要由從犯或是主犯來解讀都可以,警方只能將案情證據一併函送檢方參辦。
正確的法條與證據明顯是唆使犯案,但如果檢方可憐加害人硬弄成從犯簽結,那真是台灣沒正義。

我也要來去找以前國小得過的模範生獎狀用來防身防彈。
我砲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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