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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傷亡慘 男網路喊開心被逮

警察去抓這種敗類居然也會有人出來講警察不對....
我倒是覺得警察做的好,有時候也要讓這種人知道一下,話不能亂講。
言論自由不是給你們這樣搞的,甚麼叫做只是抒發一點情緒。
請問你壓力是有多大啊,需要這樣去幸災樂禍還那麼開心。
這種人根本神經就不正常,被抓剛好而已好嗎?

支持警察!


它不是有說到被炸傷的畜牲死的還不夠多嗎


heroo wrote:
之前鄭捷事件引發一連串說要仿效的發文
這些人被警察抓了之後
那時我記得01還有不少網友說台灣要變成警察國家了
這次事件怎麼不見那些人出來說執法過當??...(恕刪)


白目是犯眾怒



不犯法的~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台灣是非常民主的
也就是說
執法是沒有什麼標準的
是靠「民意」來決定的
也就是靠網民的意見來認定的
在網民幹成一片的情況下
當然要抓啊
只能說發文者自己太白目
被一些網民盯上了
活該吧.....
魅影天使 wrote:
警察去抓這種敗類居然...(恕刪)

我支持警察,但,對於這次的事件,我無法茍同

警察執法,要有法源依據,請問,在網路上白目+幸災樂禍是觸犯了什麼法?
在道德上,我們譴責這個人
但在法律上,他只要不違法,警察就不應該抓他

除非,你認為台灣是警察國家,而不是民主法治國家

在本串討論中,有網友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實際擋救護車行為(實際違法)
FB北捷宣告式發言(有犯案意圖)

FB高雄事後白目憤世忌俗(個人價值觀)

要支持,但不應該盲目
今天或許會有人認為他的言論屬於煽動仇恨,所以不算言論自由,更應該抓起來

那我舉個例子,死亡之握常常被人拿來大作文章,就以復航發生空難後
某報還特別發了一篇新聞說死亡之握發威等等不堪的言論
這在不少人眼中也是屬於煽動仇恨的言論,請問該不該抓

在有立場沒是非的人眼中會認為這不是煽動仇恨的言論啊,這是言論自由啊

仔細想想這兩者的言論根本是沒有多大差別的
為什麼寫這篇文章的記者沒事,而此人要被移送法辦

法治不是建立在個人觀感之上的,要怎麼辦都要有法源依據
不然就真的是濫權且危害人權



heroo wrote: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03/385561.htm
這是另一家報紙寫的警方訊後依恐嚇、妨害名譽等罪嫌將潘男函送法辦...(恕刪)


原來如此 如果真是如此是真的極度誇張......

高雄警察可以不經提告只靠網路謾罵的言論抓人

高雄警察要不要順便介入之前自由時報的疑似發文"呆灣賤畜死光光"一案?
魅影天使 wrote:
警察去抓這種敗類居然也會有人出來講警察不對....
我倒是覺得警察做的好,有時候也要讓這種人知道一下,話不能亂講。
言論自由不是給你們這樣搞的,甚麼叫做只是抒發一點情緒。
請問你壓力是有多大啊,需要這樣去幸災樂禍還那麼開心。
這種人根本神經就不正常,被抓剛好而已好嗎?

支持警察!


執法單位/人員,執行公務必須依法行政

請問,警察先生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沒人告發為何可以捉人?


神經不正常,被抓剛好而已???
請問依那條法捉他?
這位潘先生是為了什麼法?


依法請論法
要有基本的法治常識

[幸福城市 不容詆毀]

當然要被關心一下~~~!


魅影天使 wrote:
言論自由不是給你們這樣搞的,甚麼叫做只是抒發一點情緒。
請問你壓力是有多大啊,需要這樣去幸災樂禍還那麼開心。
這種人根本神經就不正常,被抓剛好而已好嗎?...(恕刪)


警察要抓人也要法源依據......
那請問每次天災時也都會有人扯的689 天龍人 死亡之握
怎都不見高雄警察主動偵辦?前不久的"呆灣賤畜死光光"怎都還擱置那邊

雖然那個人的行為不可取
但高雄警察可以無視法律 僅以國家給予的權力就擅自抓人
請想起一個名言

當納粹分子迫害共產黨員時,我默不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當納粹分子迫害基督徒時,我默不作聲,因為我不是基督徒
當納粹分子迫害猶太人時,我默不作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當納粹分子的屠刀對準我時,已沒有人出聲,因為他們全被殺光了。

如果你不認同這句名言 或許你可以問問你的長輩在白色恐怖時期的警察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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