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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五星飯店住宿問題請教

住房登記本來就是需要落實的制度,但是在台灣滿街的飯店、MOTEL,一直以來都只登記訂房者的資料,希望從這件事情之後,政府可以硬起來要求業者遵守,不遵守的飯店就用公權力強制破門,這樣有錢人想會小三的事情也會少一點。

yes2800 wrote:
旅館哪裡需要踹門、破門,他們都有key的,否則旅館的清潔人員在你出去時如何進房間幫你打掃清潔!


1. 哪一把 KEY 可以打開從裡面扣上的門扣 ?

2. 你如何在出房門時把裡面的門扣扣上 ?
yes2800 wrote:旅館哪裡需要踹門、破門,他們都有key的

看看新聞影片吧!
飯店人員用key打開房門後,裡面的人用內扣把門扣上了!

laurance0622 wrote:
發展觀光條例第66條第2項授權所訂定之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似乎也有另外見解

稍稍舉個輕鬆的例子吧,你可曾聽過藝人分享住飯店的故事,外來朋友來找他時被飯店強力驅離的趣聞呢

法條跟這些例子永遠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住的人阿(第二次強調)

當出現法條or 入住規定 裡的情況發生時,要不要動用法條or 權力,是一回事
但入住的人觸發法條or 入住規定情節又是一回事

告訴乃論事件發生會不會有事,這是一回事
有沒有發生告訴乃論事件,這又是一回事
這可是賴大律師自己說的: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90827

一群人深知自己行動遭到飯店監控,所以大部分時間都在房間內聊天、討論,凌晨時,有幾個人想抽菸,走安全梯尋找抽菸地點。對於這樣的行徑,被飯店說成是在「場勘」,並以此理由「進行顧客關懷」,甚至破門,他們只能無奈苦笑。

還「走安全梯尋找抽菸地點」勒?
菸害防制法都明文規定飯店內全面禁菸,除非有設置負壓吸菸室供使用
賴大律師連這點都不知道的話,他的律師執照白拿了
半夜不睡覺在飯店走廊上走來走去然後跑安全梯,我要是同樓層的房客也會直接請飯店人員來處理吧?

chasswow0413 wrote:
這可是賴大律師自己說...(恕刪)


其實飯店可以把他們的監視記錄拿出來看看誰在講鬼話.
打嘴砲 練身體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
第二十一條
觀光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為必要之處理或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
一、有危害國家安全之嫌疑者。
二、攜帶軍械、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者。
三、施用煙毒或其他麻醉藥品者。
四、有自殺企圖之跡象或死亡者。
五、有聚賭或為其他妨害公眾安寧、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不聽勸止者。
六、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
七、有其他犯罪嫌疑者。
其實航警局局長王隆都已經公開澄清軟禁指控是"子虛烏有"
如果說謊一定被轟下台,丟工作
如果軟禁指控是"子虛烏有"
不知道賴大律師敢不敢拿律師牌來賭?

我猜他不敢
可以請飯店出是當天或近期的住宿登記紀錄。

我住這麼多飯店,通常都是一間房登記一個人的資料,兩間房當然登記兩個人資料。

所以後來不是保留一間房不趕人,只是因為裡面有律師嗎?只是不提供飲食而以。

這是很簡單就可以解決的事,但是媒體、政府、民間團體就只會吵到失焦。

kuoyuan1 wrote:
可以請飯店出是當天或...(恕刪)


這間諾富特就是雙人房要登記兩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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