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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表示: 就算依法偵辦, 頂多緩刑或輕判


naturefly wrote:
破壞體制就是違法..你還要硬坳嗎?......(恕刪)


我不是在幫學生辯護,我只是在告訴你一些事實,對這些學生的追訴,不要期望太高。

凸大~+1 立場與您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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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您心情要放輕鬆~會煩很正常,鬧成這樣誰不煩,
不過這也沒辦法改變什麼,快樂一天煩也一天
反正就多看看與自己理念相同的節目 笑一笑 一天也就過了
辯護的部分,學生好像有顧為首的律師團~
後續如何,我也不知道,這裡就是純粹討論
陳林兩人心中一直再罵,為什麼檢調不快點動作,好讓大家有台階下,儘早大家可以回家休息,再過幾天部分學生熱情消散,立院不再熱鬧,媒體不再關注,那就好笑了。一個不是說勇於承擔後果,一個叫王金平趕快出來面對,已經有跡象可尋。反正也達到目的了,未來就算有刑責,相信也不會太重,反而未來參政已經經由這次學運累積不少能量。

凸歸台灣 wrote:
我不是在幫學生辯護,我只是在告訴你一些事實,對這些學生的追訴,不要期望太高。


我也要告訴你一些事實
現在你們會認為學生會輕判的理由就是....社會輿論會支持,會一致撻伐政府執法尺度.
但是林某人做錯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不知道適可而止,急流勇退,見好就收,只想得寸進尺以達到他個人的功成名就,所以連帶拖累了所有學生.
因為,隨著時間的過去,隨著立法院浪費公帑荒廢政事,越來越不滿學生的聲音開始出現,別的公民團體和學生團體會相繼出現與他抗爭,社會輿論遂告逆轉.


社會輿論開始變動了,開始有異樣聲音出現了,如果更多制裁他們的輿論壓制住司法者,要求司法重判的話...你們還會認為學生能僥倖脫身,犯罪不用負責任嗎??

附帶一提,民進黨的支持者就是少於國民黨的支持者,否則現在當總統的就是蔡英文,立法院多數的就是綠委....陳林兩人越拖時間,就越把藍軍群眾的聲音給激發出來,到了那時候,聲勢下滑,輿論逆轉撻伐...他還能登高一呼,企圖免責!?
津小津 wrote:
這些學生那麼年輕大家...(恕刪)


都二十幾歲成年了,佔領國會辧家家酒嗎?

有學生證就可以讓法律轉彎?
naturefly wrote:
我也要告訴你一些事實...(恕刪)


n大,想請問一下你前面回應提到的公訴罪是那一條?感謝了

如果是說侵入公署罪的話
現在沒有這條文
最接近的強佔公署罪已經隨著懲治盜匪條例廢除了
津小津 wrote:
學生表示合理的法律責任都能接受,秋後算帳或者濫訴絕不允許。


這句話很有玄機,
什麼叫做合理的法律責任?什麼叫做秋後算帳或濫訴?
林陳現在有一群義務律師團做後盾,不用擔心濫訴的問題,
難道現在濫告這麼容易成功嗎?
莫非律師執照都是自己印的,中看不中用?
有罪無罪、重罪輕罪,最終還是要靠證據力。
沒有足夠的證據,也告不贏你們。
如果證據確鑿,就算你是宋世傑也很難逆轉。

林陳打著民主的幌子,鬼扯淡這麼多,
就是想脫罪、安全下莊而已。
如果林陳被惡意退學、被交警盯上整天吃罰單、辦理戶政業務被刁難,
那麼再來抱怨秋後算帳吧!

是誰,把學運寵成皇帝?
是誰,讓學運把民眾當蠢蛋?

津小津 wrote:
其實根本沒什麼大不了...(恕刪)

法界表示,這可能是該義務律師團的法界表示
ROXSOUL wrote:
n大,想請問一下你前...(恕刪)


立法院是納稅人的錢蓋的
立法院的公物是納稅人的錢買的
立法委員的薪水是納稅人付的

如果是私人居所,私人物品,或許可以稱的上告訴乃論
但這是公物,這是政府機關...即便國會自治也無法把學生罪責變成告訴乃論罪.

國會癱瘓,其他法案都不審,人民權益受損,人民可不可以提告!?
還有,不是立委做的事就是對的,立委也該當犯罪之客體.
另外,妨害公務是不是公訴罪!?

立法院之工作正常執行與否,與人民的權益息息相關,則立法院能不被成為公訴之對象!?


你若要硬坳,隨你吧~

naturefly wrote:
立法院是納稅人的錢蓋...(恕刪)


我沒有要硬凹
看我前面的發文應該不像是硬凹吧

因為看了你的回文:

「他們都是侵入公署的現行犯,有無首謀不是重點,現行犯不須講究首謀,犯法就是犯法.


「就刑法的三階論來講,那些學生都完全符合,構成要件該當.

國會自主...我剛剛已經講了
這是公訴罪,不是告訴乃論罪.
而且,綠委可以代表全體立法委員嗎!?」

我單純只是想知道關於侵入立法院
我漏了哪個條文而已

我自己的認知是
侵入公署罪已經被廢除
現在侵入立院只能以306侵入住宅相繩
並不會因為那是私人或者公家就轉變他的告訴乃論性質
是以我自己認為那還是告訴乃論

只是想聽聽你是怎麼轉換這法條的告訴乃論成非告訴乃論性質而已
我只能說在這條文的立場上以我自己的推論結果無法與你相同
還是必須有合法告訴才能追究侵入責任

至於妨害公務罪雖然我前幾篇回應沒有討論到
那是因為這很明顯可以成立所以我就不花時間討論了
總之還是感謝你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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