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abutter wrote:
請問一下, 為甚麼府方拒絕先立法再審阿?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中國為什麼要讓利給我們?
眉角在哪裡呢?
...(恕刪)
以我們立法院的議事效率以及在野黨扯後腿的能力來看,先立法再審可能要拖的不是幾天而是幾十個會期
況且法律不溯既往,總不能因為立了法就廢除已簽訂的契約,也不能因為還沒立法就中止所有正在進行的談判吧?真要這樣玩無異於讓我們的政府在國際上信用破產,以後哪個國家還要跟我們談?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中國願意讓利給我們的原因還不是為了統戰?
但話說回來了,能有被統戰的價值還是好的,要是連被統戰的價值都沒有那才真的需要擔心
何況統一有甚麼好怕的?交給公投決定就行啦,要是公投結果是大多數民意贊成統一,那接受統一又有甚麼問題?前提是對岸得先做到這個程度才有可能吧?(雖說再過個五年十年搞不好真有可能公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