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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學生已失去 反服貿正當性...

我想有些酸民已經失焦,畢竟牛是聽不懂人話的,我不想再回應。

herozero wrote:
如果我沒有學錯的話,...(恕刪)

至於這位大哥,我回應一下,
我前面提過這些學生代表的是民主的價值與精神,
已經不是有沒有代表多數民意的問題了。

就像過往的國父革命、美麗島、野百合......,
他們也沒有代表所有人或是擁有大家的授權,
但是現在呢?你們不也享有了言論自由、投票權.........
不然你也可以說我不要民主啊!我想繼續被清朝統治啊!我要繼續萬年國代啊!
因為前人出來流血流淚爭取這些人權也並沒有代表你或是你所謂的多數民意!!
整理得不錯
最重要的是這種經濟議題
輪不到沒入社會的學生主導發言權
畢竟很多東西他們沒接觸過

metta-sati wrote:
服貿對大陸開放64項...(恕刪)

a32221978 wrote:
已經不是有沒有代表多數民意的問題了


是的!所以請這些學生不要再自稱代表人民了!

他們是代表"自己", 不要自我膨脹到代表人民!

還有, 不管是革命或是學運, 抑或是名符其實的政爭

既然他們只代表自己, 所有的一切就必須自己承擔, 不管是賠償或是刑責!

自己歡喜甘願做的代誌, 如果他們是成年人的話, 請不要讓不願被他們代表的人承受!

如果還未成年, 就請他們的父母出來負責!

a32221978 wrote:
真正法治的核心精神,是要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
要讓國家不能濫用權力去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
歐美整個法治的焦點都不是人民要守法,
而是國家要守法,國家不能濫用權力。

"No Democracy is without conflicts, blood shed, or violence."

"沒有任何民主是免除抗爭、流血、跟暴力的。"



看你的發言,你只是一直想將現在的執政黨推向是一個

"獨裁"、 "專制"、"殘暴"、"踐踏人權"、沒有法制"、"濫權"、"不民主" 的政府。

然後一直灌輸大家現在的政府就是這樣,所以一定要用非傳統、非法治、非正常的手段來推翻,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民主、自由而做。

我看你省省吧!

有特定政治目的的,講太多的大道哩,都是不可信的。

herozero wrote:
是的!所以請這些學生...(恕刪)


立院都占住了哪來的投票權呢?
jabba wrote:
看你的發言,你只是一...(恕刪)


我個人認為
他們會有這樣的思考邏輯是一種群眾聚集
然後互相認同的合理化的心理現象
可以說類似直銷或是激力的團體
也會讓我比擬為只要誠心祈禱就會有撿不完鑽石那樣令人深信不已
板上是否有心理或精神醫學專業背景的大大提供進一步分析?

a32221978 wrote:
至於這位大哥,我回應一下,
我前面提過這些學生代表的是民主的價值與精神,
已經不是有沒有代表多數民意的問題了。

這些學生的主張,有正當性的部份我支持,但是不用把調唱得這麼高!
民主的精神是溝通和妥協,如果最後還是無法妥協,只好靠表決來解決!

過去大多數民意贊成三通直航,民進黨執政時期就是不肯做!
如果發生在今天,這批學生會跳出來嗎?
不但不會跳出來,反而會支持政府的主張!
講白一點,他們只是捍衛自己的意識型態,
講什麼民主、黑箱,不過是爭取認同的手段罷了!

不信嗎?國光石化就是最好的例子!
民進黨執政時期,環保團體和網友沒什麼反對的聲音
到了馬政府時期,反對的聲音忽然大了10倍!

han172189 wrote:
講白一點,他們只是捍衛自己的意識型態,
講什麼民主、黑箱,不過是爭取認同的手段罷了!


說得太好了~~

在台灣 有些人意識形態重到無法分辨是非(神奇的是, 這種恨 還能傳給下一代),

甚麼反福貿, 反黑箱, 爭自由,

全部都是假議題,

真正的目的是, 效忠他們心中的意識形態而已,

馬總統跟執政黨對他們來說 ,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大大 說出了他們心中的秘密.
han172189 wrote:
這些學生的主張,有正...(恕刪)


考卷擬答跟現實生活是兩回事
法治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比例原則、公民不服從、法律保留等等
如果出成題目我也會這樣寫
很漂亮,可以多幾分

但是現實世界
我認為不論學生訴求多正當大義
佔領立法院
使有權力立法的人無法做事並非妥適

除非願意現在開始去選靠實力進去立法院
在不遙遠的未來
沒有忘記初衷合法的行使權力
來達到自己的理想

想要有監督條例
就要讓出立法院讓立委做事
學生的訴求第一天就讓世界知道了
其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殊值同意
30秒的闖關有程序上瑕疵
是很正當的抗議理由

但30秒的程序已經被宣告無效
接著希望在「未來」必須有監督條例
希望「逐條」審查
希望「退回」服貿

解釋上過去在沒有監督條例存在簽訂條約
由各部會洽談並簽訂都是合法
那麼就表示現在當下沒有監督條例繼續簽訂的條約也是合法
只是不夠完善

發現無法在與他國或政治實體
逐條審查法條再磋商
再逐條審查

也沒有退回機制

發現了一個立法或者正當程序的漏洞
於是要開始填補
但並不代表現在的所作所為等同違法
因為無法可違

接著就該讓現任有權力的人接手去做
佔領跟侵略現實是無助於目的實現的行為
如果政府現有的機制沒有失控到失去運作
如果填補正當法律程序的立法機構尚未失靈
或者失靈但是已經恢復運作
而公民不服從的運動卻使其完全停擺
我認為不是公民不服從的真諦

第一天我很贊同學生
但是現在我希望他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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