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ren wrote:
有點看不懂你的意思請...(恕刪)
有句話叫共犯結構有聽過嗎???
政府在某些時間點做某些補助說的過去,但讓人不能接受的是有一群看到政府這裡有湯有肉,不吃完喝乾淨不罷手,等到出事了政府又不敢讓他倒,結果就是找很多理由叫人民買單。
為什麼不能倒,這件事不就是問題所在!!!
反正都要救,倒了在用公權力介入,一切包縛歸零~~這樣不就好一些,民間工司不也是這樣,
就是有一群人,吃定這點不會倒不敢倒~~
反正沒錢用政府力量相民間挖錢就對了~其他的都是多說的~~~

economic wrote:
你這跟本亂扯一通
電費就是使用者付費,你所謂的有錢人是企業家型態,把費用做在企業那獲利就下降,企業家獲取較高的利潤本身根本沒錯,領薪水的不論企業賺錢或虧損,只要企業還在就可以領,而企業家則要負擔風險,不是經營企業一定賺,沒哪種事情
將電費價格隨成本波動處理掉,不然光那兩千多億負債還不是納稅人買單,多用電就是多繳錢,社會的弱勢則是政府需要資源重分配的,但政府稅收少,那重分配能力就差,不是電費不動,那絕對是更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