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是對付沒背景的小兵用的!上層的軍士官再怎麼無法無天,軍法也不會針對他們!那些軍士官..開口閉口就是要送人法辦...還當真以為自己是執法者?為什麼職業軍人多數反對廢除軍審?因為軍審是他們內部的,是自己人搞的,有喬的空間~交給普通法院等於是外人來插嘴...他們口口聲聲軍法不能廢..這說法是模糊焦點!他們的重點是:軍法的執行必須交給軍人!軍人有槍..又掌握實質意義的起訴審判權,太可怕了吧!手上握槍的人怎能有審判權!有些鄉民不是職業軍人,卻跟著瞎起鬨,好像廢軍審多嚴重!他們不知道戰時真的有軍審會是什麼情況?那時都戒嚴了.駐地指揮官可以隨時押著平民審判槍決!軍審..應該是在國外打仗時才需要!
賽得嗑芭樂 wrote:光靠軍法帶兵能帶出好...(恕刪) 的確....管理學...領導統御...軍中的組織文化:行為、價值觀、氣氛及信念...絶對的權力,如何運用?必須慬慎~~~戰技體能,不能打折扣;軍令貫徹,絶對服從;以身作則,領導統御;身先士卒,當能服眾....不容少數人,敗壞軍紀....如把權力拿來"整肅異己"....雖舉證有其難度;然其心可誅~~~
看完這篇 我突然有點懷疑到底是廢除軍審還是廢除軍法這有差啊喔廢除軍審只是將軍中案件及犯案軍人交由民審不代表審判會使用刑法理論上 軍法還在的情況下 軍人犯法當然以軍法判之如果是廢軍法那上述許多的情況才會發生好像許多人認為 廢軍審=廢軍法 這個想法是錯誤的如果 將來結果真的變這樣那我還真搞不懂這次修法立意何在捨棄高標重型的軍法將理應受高標準檢視的 犯罪軍人 以刑法輕判這好像哪裡怪怪的我一直以為 這次修法只是將審判權吐出來而以耶突然有點疑惑了!?
晴時多雲偶有雨 wrote:突然有點疑惑了!? 也許您可以了解一下司法觀點看案件的情況來理解現在部分人的擔憂。不過,我是認為司法判刑較軍法謹慎,應該可以減少一些冤案。但是相對於軍法的迅速與判刑求快求重,威嚇力量是小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