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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條款 禁閉室將走入歷史

sh321654 wrote:國防部根本白痴啊~搞不清楚狀況

根本就


+1
要改的是整個軍隊的黑暗文化,關掉禁閉室……治標不治本,國防部真的腦殘……

022161 wrote:
洪員事件核心關鍵

在於各級單位主官與政戰主管的領導統御 '嚴重' 出了問題 !

單位主官管千萬別為了自己的輕鬆

就放縱....士官督導長與領導士官為所欲為

全軍該好好整頓了~

多數人當兵只是被抓伕, 多數陸軍士官只為混口飯吃 .... 看看對岸和美國就知道 : 如果沒有熱忱的話, 其實很多事情都是勉強不來, 讀書和當兵就是兩個例子. 把體能差的士兵強迫訓練成陸戰隊, 和把成績墊底的學生強迫補習到建中臺大其實是一樣的意思. 不是不可能, 但是有任何意義嗎? 體能還勉強可以訓練, 軍人的基本精神能勉強訓練出來嗎? (e.g. Bands of Brothers - The Breaking Point, http://www.thosewahlbergmen.com/movies/bob_breakingpoint.html Lipton: "Lt. Dike is an empty uniform, captain. He's just... He's not there, sir." ) 建中臺大還勉強可以補習, 但是認真求知的基本精神能勉強補習出來嗎? (e.g. 臺灣為何出不了諾貝爾獎得主?)

如果一個領導幹部在拔除了階級符號之後無法帶動人心, 其實就可以直接回家吃老米飯了, 所以解放軍曾經廢除軍銜軍階多年. 國軍的爛就在於它是由士校軍校爛起, 孫武練女兵只能治標, 孫立人辦軍校才能治本. 所需要的時間最快也要三四十年!
這件事最痛恨在於
今天任何役男都有可能成為被害者
你不需要逃兵、逾假未歸、打人、違紀
只要上位者有心搞你,
就能羅織罪名送你關禁閉

光是"手機"這項,所有當兵的、退伍的,不就通通應該關過禁閉

無腦鐵金剛 wrote:
這件事最痛恨在於今天...(恕刪)


沒有喔, 在外島金門當兵的, 我們當年可不會白目帶手機去營區喔~~~ 因為.....


靠近廈門, 訊號會變成中國電信, 變成國際漫遊費率....乾脆不要帶去
無腦鐵金剛 wrote:
光是"手機"這項,所有當兵的、退伍的,不就通通應該關過禁閉...(恕刪)


觀念正確 ~ 追根究柢就是國軍去年所推動的新安檢措施, 小題大作搞得進出營區都要掃描...

========

記者尤聰光、施鴻基、羅紹平╱台東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3月22日 上午2:09

陸軍推動新安檢措施,官兵進出營區都必須接受手持式金屬探測器全身掃描,已有女兵
反彈「很不舒服」,抱怨大門衛兵多為男性,全身上下被掃描很尷尬。

陸軍台東某單位陳姓女兵說,軍方實施金屬探測是為了防止違禁品流入或攜出營區,但
每次外出返營,進入大門接受男衛兵的掃描,都會不.....

=========


洪姓士官上月廿三日收假回營時,就是因為這條爛規定所以在營區大門被守衛以金屬探測
器發現身上有照相手機(部隊僅准許攜帶一般手機入營)及MP3,違反資訊媒體安全管制規定
,懲罰關禁閉七天....

事實上在洪姓士官之前, 該單位已有三員因夾帶照相手機被送禁閉 ~ 這次挾民氣可用, 大
伙一定要想辦法督促國軍改掉這個侵犯人權的陋規才行呀 !!
piwu0531 wrote:
違反資訊媒體安全管制規定
,懲罰關禁閉七天....

事實上在洪姓士官之前, 該單位已有三員因夾帶照相手機被送禁閉 ~ 這次挾民氣可用, 大
伙一定要想辦法督促國軍改掉這個侵犯人權的陋規才行呀 !!...(恕刪)


有沒有包括那個非休假期間連續10幾天吃喝嫖賭,
還在軍中用智慧手機上網打卡的范士官?

國防部都已經承認依「國軍營內民用通信資訊設備(器材)管理要點」
及「國軍通資保密違規違紀處分規定」,
士官違規帶照相或智慧型手機入營,適用的處分只有申誡,不能送悔過。

你一直複製貼上是要拼命打部隊的臉、證明原處分違反法規?

來一則2009年12月的新聞:

聯勤女士官裸露照PO網 遭兩小過兩申誡的懲處

22歲的聯勤司令部女士官陳學葳在部落格PO出自己在寢室掀起迷彩上衣裸露胸罩以及比中指的照片,引發外界強烈抨擊。聯勤今(15)日下午表示,經查證後,陳學葳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未能貫徹命令及有損軍譽,予以「記小過兩次」處分;另依據「國軍資訊安全獎懲基準作業規定」以違反通資安全申誡兩次處分。


piwu0531 wrote:
觀念正確 ~ 追根...(恕刪)


來點新的好不好
一直複製貼上
搞得整個01都看你表演鬼擋牆好了
護航也努力一點,老是偷懶,看破手腳
無腦鐵金剛 wrote:
光是"手機"這項,所有當兵的、退伍的,不就通通應該關過禁閉


沒有喔!我當兵兩年,印象中幾乎沒看過義務役的帶手機喔!偷帶的都是志願役!

piwu0531 wrote:
觀念正確 ~ 追根...(恕刪)


這規定有何錯??

違禁品本來就不該帶,沒做虧心事,幹嘛怕被查??
我當兵那時候,營區門口憲兵,待命班常常都是包包東西全倒出來,身上口袋一個一個摸,
金屬探測器,很人性了好不好!

女兵不舒服,叫女官兵來安檢就好了啊!
真的是,太song!
jayco wrote:



沒有喔!我當兵兩年,印象中幾乎沒看過義務役的帶手機喔!偷帶的都是志願役!




這規定有何錯??

違禁品本來就不該帶,沒做虧心事,幹嘛怕被查??
我當兵那時候,營區門口憲兵,待命班常常都是包包東西全倒出來,身上口袋一個一個摸,
金屬探測器,很人性了好不好!

女兵不舒服,叫女官兵來安檢就好了啊!
真的是,太song!...(恕刪)

喔,對不起
因為我是海軍船上的
所以誤以為大家都會帶手機
rexjian wrote:
士官違規帶照相或智慧型手機入營,適用的處分只有申誡,不能送悔過。...(恕刪)


媒體就是專門騙你這種沒當過兵的呀 ~ 要不然還能騙誰咧 ??


義務役士官兵夾帶照相手機被門口衛哨查獲的話, 被關禁閉是基本常識好不好 ~

這麼嚴重的違紀如果沒有附獎懲人令, 你以為能結得了案嗎 ??

你還以為是被自己單位長官發現, 關起門來罵一罵罰個站就沒事囉 ?

而志願役士官或軍官是因為沒有禁閉這種東西, 所以被查獲的話才是記申誡處分 !!



這種常識你只要問問有當過兵的哥哥或學長就清楚了嘛 ~

也不用在那邊被媒體玩的團團轉啦 ~~ 何苦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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