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au25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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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天天抓統一,永遠得第一。
活動意涵:
違規天天抓統一,民眾健康得第一,國家財政能得利,實現願景有助益。
對應統一布丁買一送一活動,抵制不購買商品的作法較消極,以下有更積極、合法且正當之方法,自助助人,功德無量:
1.檢舉違規停車(一天一罰單)
統一企業超商賣場常設在都會繁榮街口,貨運車輛在運補時(通常在傍晚以後),常在路邊違規停車(紅黃線禁停區、公車站牌附近、身障停車位、人行斑馬線等),此時可用手機或相機拍照及錄影,擷取畫面後,向各地交通警察單位檢舉,每次違規可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一年365天國家可收入罰鍰至少超過5億元,對困窘的國家財政很有幫助(7-11超商2012年台灣有4,852家,以半數約2,400家,每次罰600元,每年365天來計算,2,400*600*365=525,600,000)。
台灣7-11超商之數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7-Eleven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檢舉違規專區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40453033&CtNode=62861&mp=108001
a.違規事實之認定:係違規停車者,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態)。
b.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如係紅線停車、黃線停車、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車等),一併涵括擷取入鏡,俾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
c.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
d.交通違規案件發生日期與檢舉日期相隔,請避免超過30日為宜(處理期程15天左右:作業過程中尚包括資料整理、違規事實認證、送專屬機關製單暨後續寄送等期程)。
2.檢舉過期商品(天天都檢查)
天天至統一企業各超商賣場,檢查是否有過期商品,如果發現後,不動聲色購買後,連同紙本發票,向各地衛生局檢舉,不但讓過期商品不再出現,保障自身食用健康,且經查證屬實後,檢舉者可得最高新臺幣7,500元的獎金!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訴檢舉專區
http://jobs.health.gov.tw/ChiefEmailNew_Client/AddReport.aspx
臺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及獎勵金核發流程
http://www.health.gov.tw/Portals/0/局長室/獎勵流程-補充0204.pdf
3.自行送驗產品(隨時送檢驗)
發現統一企業產品可能有問題時,請自行將產品送檢驗,如檢驗發現有問題時,再向各地衛生局檢舉,效益同上,要自負檢驗經費,但可從檢舉獎金補回。
統一企業最近每股盈餘如下,應該負擔更多社會責任,及實踐企業願景
101年 2.55元,100年 2.08元,99年 2.55元,98年 2.02元,102第1季 0.75元
http://tw.stock.yahoo.com/d/s/company_1216.html
統一企業公司年報-「財務資訊」項下的「公司年報」
http://www.uni-president.com.tw/invest/index.html
統一企業主要業務-「公司概覽」項下的「公司簡介」
http://www.uni-president.com.tw/invest/index.html
主要業務就是食品,網站上列出包括麵粉、飼料、.油脂、速食麵、冷調食品、飲料、奶粉、乳品、麵包、醬品、肉品、進口食品等 之製造加工及銷售、養豬、牛、雞等之畜產業,自動販賣機之進出口及維護,清潔用品製造等項目。
統一企業願景網頁
http://www.uni-president.com.tw/01aboutus/aboutus03.asp
統一企業由台灣南部的一個鄉鎮出發,經過四十年的努力,現今已發展到遍布全島、跨足大陸、東南亞、邁向全球的規模,成為一個綜合性的健康服務民生產業集團。除了堅持「三好一公道」的經營理念外,更期許能演奏出「一首永為大家喜愛的食品交響樂」,提昇消費者的生活品質與生命價值。
統一企業亦將持續致力『以愛心和關懷來建構與現代人密不可分的健康服務民生產業』。
這麼好的企業願景,當然大家要出錢出力,幫助統一企業達成,統一企業不要亂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