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花chen wrote:
事實上 老鷹1號大大...(恕刪)
您誤會我啦~~~
我百分百肯定當時的記者會是作秀,絕非什麼聲張正義的屁話...
要譴責民代壓警的惡行我也認同支持啊~~~
我的論點只是,民代幫的不是姦殺犯(當時沒人知道姦殺事件)
譴責民代幫撞警惡少出頭.我完全認同...
羅織民代幫姦殺犯出頭,我覺得太過了...
羊羽翔 wrote:
但是我個人認為,
賴清德、張瑞山兩位民代的確應該要站出來開記者會道歉,並且應該要幫助員警爭取他該恢復的權益。
我認為,
已經是惡劣拒絕攔檢的不肖分子,本來就不應該透過民代勢力來對警察施壓,
這已經是搞亂社會秩序,單純為自身政治利益作秀的手法,
事後得知該嫌是姦殺少女的罪犯後,
只知道一味的推卸責任不知檢討,更凸顯惡質民代的惡劣面目。
老實說,我個人觀感,
A黨的犯錯後,都會出來道歉,
B黨的犯錯後,總是一再辯駁推卸。
坦白說...我反而不介意當初的政治作秀了(當初就覺得衝撞員警超可疑的,這種記者會你開的下去?),重點是看到那個事發後的民代發表的卸責之詞,感到十分失望,甚至有點絕望
難怪周遭的人開始對政治與未來冷感...因為都是烏鴉一般黑,根本沒有青鳥...變成常常聽到的:選誰還不是都一樣?(無所謂貌)只是龜笑鱉沒尾而已
人都會犯錯,重點在勇於認錯並努力補救,這才會讓我佩服並看到台灣的希望...至少幫幫當初那位員警,才不會寒了基層的心...導致劣幣逐良幣
只是見獵心喜,結果犯了錯也不聞不問,嘴還超硬的....就都是政客而已呀...
aowo wrote:
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民代又不是徵信社 選民服務又不收錢
不可能會花費時間和力氣去徹底調查真相 ...(恕刪)
讓我們來看看張大議員針對警察的另一次烏龍爆料
分局長偷情女警?
再來看看高院對這烏龍爆料的判決,基本上高院可不認為這是"可不能的任務"
揭弊又沒證據,判刑三個月
一個議員沒能力探究真相,這頂多算無能
沒能力探究真相還要大開記者會欺壓他人,這就叫惡毒了
張瑞山開記者會的標題「馬團隊偷情,周團隊跟進」
中華民國警察和周團隊有何關係?他一個議員表現出來的程度和中南部電台賣藥的主持人沒兩樣,合理嗎?
被踢毫無查證就亂爆料,還要求被爆料的當事人自己證明清白,合理嗎?
張瑞山的豐功偉績可不只這幾件呢!
看看這些大議員在欺壓他人時的嘴臉,你就不會再用「倒楣」、「無可奈何」這種說法來替他們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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