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苦人 wrote:快刀斬亂麻賠錢給王家 因為拆了他們的屋賠錢給都更戶 因為契約未履行...(恕刪) 那建商的損失呢建商一切依都更法律到頭來要賠錢了事那以後還有建商會再都更嗎不如叫那那些立委修法廢了都更法
look4af wrote:那建商的損失呢建商一...(恕刪) 1.是你問我 我如是建商 當然是按我的方法處理阿我都不在乎虧損了 你幫我在乎幹嘛?2.假如他們不敢辦都更,也不是壞事,改由公寓住戶自己籌錢跟銀行貸款,我只要派人來蓋就好,更省事,也不用擔心賣不完,反正住戶要蓋幾樓我就收多少錢。01Mark wrote:是阿,跟住戶簽約的是...(恕刪) 我認為這才是正解...別人不要就繞過去投資本來就有機會失利
abist2001 wrote:你要先去google一下什麼是都更條例還有當時是已經走完了法律程序才去強制拆除的...(恕刪) 都更條例開宗明義就講是為了公益所需,強拆私人住宅給財團蓋毫宅賺錢叫什麼公益?徵收你家來蓋公廁還更符合公益吧?
rexjian wrote:都更條例開宗明義就講...(恕刪) 實在是搞不懂...都更條例跟法律都是一樣的道理都是人類去爭取後才又去修法的現在又有爭議當初爭議後修法的也是台灣的子民們都是因應你們的聲音現在又說怎樣怎樣的不是自相矛盾?
rexjian wrote:所以別人無權買你的菊花,卻有權強買強拆別人安身立命的家? 舉例也舉好一點,甚麼菊花不菊花的,你看你~~標準的模糊焦點~~我都說我菊花無價了,這跟強拆我家有啥關係?所以無價就是不會有價錢無論多少都不會賣~這才是真正的貞操~~我說過~~建商的做法的確可議~~但是王家懂得鑽法律漏洞,罔顧其他平凡的住戶~~才是最讓人不齒的地方~其他住戶呢?人家都沒問題..就你舉的菊花例有問題??..所以到底是誰有問題???rexjian wrote:菊花用了又不會少塊肉怎麼個無價?用壞了就還你個人工的,所以你也是在為你的菊花漫天要價對吧? 人工的可沒有比原來的好啊~~如果可以更好我一定換~~漫天要價的..好像是....全家就是你家~
不好穿的你說華隆聲援學生代表陳為廷,你知道他也做支援王家的行動嗎?誠心建議,多了解後再發言,才不會無端惹是 陳同學你支援華隆員工我佩服你 支援王家再思考一下今周刊作過報導請看一下 不要被利用因為王家跟本不是弱勢 由不好穿的一系列言論看來王家怎麼是弱勢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我都說我菊花無價了,這跟強拆我家有啥關係?所以無價就是不會有價錢無論多少都不會賣~這才是真正的貞操~~ 所以囉 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無價寶有的是菊花 有的是他自己的家公共利益?還是建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