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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舉雙手雙腳贊成...

自己的行為都沒辦法控制..

連坐個計程車也做不到..

要死自己死就好..

別害無辜的其他人...
我朋友說過:在01...別認真!..因此以上所寫本人一律不負政治.經濟.社會.道德上之任何責任..哼!
不可能的
雖然我雙手贊成

唉~
酒駕的死不完
禍害遺千年

這個酒駕的不知道抓到沒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calldejohn wrote:
我建議使用鞭刑,比照...(恕刪)



鞭刑,比照新加坡的行刑方式

這早就該做了!!!!!!

有華人地方 就需要嚴法.... 因為華人太精明了.

不過換句話說 有聽過 總統出來說句話嗎?? 這麼擾民的犯罪情形 在政府眼中只是...一條命而已吧...

R.I.P.
館裏猿最愛橫行霸道 wrote:
連坐個計程車也做不到..

報告黃猿上將
計程車司機自己也會喝酒...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yuffany wrote:
我建議判死刑但是至少...(恕刪)


EO4! 這個好!!!!!!

超有創意!!! 激賞的IDEA!
yuffany wrote:
我建議判死刑但是至少先關五年,
坐牢期間,凡是車測中心進行撞擊測試時,
徵調這些人做真人測試,允許他們先喝酒壯膽,
集滿三次撞擊測試全餐未死者,免除其死刑,允其更生出獄
(應該再也不敢了吧)

這招好
但是人權團體一定會抗議就是了

圈叉勾~
敢抗議就把人權團體抓來撞撞看..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贊成修法,酒醉肇事致死判死刑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http://www.wretch.cc/album/automark
立意良善 只可惜那是不可能發生的~
就算有良知的立委想要立法,但也不可能獲得支持
講難聽點 被撞死的是一般人,權衡之下那些高官哪會重視?
而那個已經身背幾條命的闊少,沒死的話最後大概也會沒什麼事吧...
你們自己看看媒體並沒有舖天蓋地的去報導這條新聞,大概就心裡有數了

如果被撞的是例如首長級以上的或其他重要人士 情況大概就不同
在黨團動員及媒體壓力之下,才"可能"會火速立法修法
人就是那麼的不公平,政治就是那麼現實
that's life.

monster_oliver wrote:
立委其實都是助理在開車, 我真心乎喻大家打電話到自己選區的立委服務處, 強力要求立委修法


之前不是有一個台中的立委撞死人躲了幾天才出來
連酒測都測不到咧
打嘴砲 練身體
每次有新聞酒駕撞死人

這議題就會被拿出來炒一次

就我之前的老話

除非被撞死的,是立委,縣市長,部長,院長,總統等級

否則.....要酒駕撞死人就判死刑不可能的事情

看看後座要繫安全帶的邵曉玲跟孫穗芬條款就知道了

只有名人出事,才會修法~~~~

只有名人被酒駕撞死,才會修法~~~~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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