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y wrote:以前不是說:預計汽油...(恕刪) 無意筆戰,也不是挺誰,小弟認為,既然要環保,鼓勵大家搭程大眾運輸工具,燃油費還應該加重,使用者付費嘛,想開車就多花錢,但是全台灣的大眾運輸工具要大量的普及(至少也要像台北市的普及程度),票價也要調低,這樣的話我就可以接受,不要說4.6,40.6我也接受。
我也認同燃料費要隨油收費, 只是看收多收少罷了!比方說...大家都開同一款車...但有人一年要開5萬公里的....也有人一年只開不到1萬公里....燃料費都收一樣多....應該不合理吧....而且大家別忘了...不是隨油收費倒至油價漲而已...每年要交的燃料費就取消了...一來一往...其實對少開車的人有好處啊...對多開車的人..多付油料費...有人開心有人痛苦啦....更進一步的說...是要從節能的方向看...如果大家不養成節能的習慣...多用替代能源...台灣這個不產油的國家...遟早因為傳統能源不足的問題而產生更大的問題...因此政府應該在漲油價的同時...加強新興能源的配套方案...引導大家調整使用能源的習慣...以上拙見..
瘋了。瘋了這樣加下來還得了我一年的燃料稅NT$ 6,210我60公升的車子,每次加油會在多付276元我大多是假日才開車的,但這樣加下來還是很誇張應該還是會超過我原本年繳的燃料稅NT$ 6,210那些每天開車通勤的,大概真的會大大大失血,要多付些囉
真是見鬼了,依據現行各型汽車每季(年)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費額表(中華民國93年1月27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3B000004號令修正)之備註:每年費額:汽油車=2.5元*每月耗油量*12月;柴油車=1.5元*每月耗油量*12月。所以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以汽油車來說是每公升徵收2.5元的,如果為了不讓稅收減少要變成每公升徵收4.6元,有變相加稅、枉顧人民權利、違反誠信及公平正義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