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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d大,我當然可以理性至上,因為我不是總統阿!但總統不去安撫情緒,不去被嗆一下,您覺得下場會怎樣?
其次,我也不是理性至上的人,只是談到洪案,不理性以對,實在不是我的作風,給您參考!
r大所言,在下感佩,要冒著被嗆的風險說出此話並不容易,謝謝您!
i大,小弟看不懂您真正的意思,能否說的更詳細一點,謝謝您!
這是老子之言,洪案發展至今,著實禍福難斷,但我深憂大眾會沉浸其中,而忽略更嚴重的核四問題阿!
謝謝j大,要保持冷靜的頭腦著實不易,請您多發言,為本版增亮光彩!
天賦人權是Natural right,不是God given right
謝謝s大特別點出,但這個natural,乃是上帝創造後即不干預其運作的自然,被牛頓等科學家所篤信;將其應用在法學領域的人是荷蘭格老秀斯,他以為「即使我們假設那不可能的事——就是上帝不存在,或它不關心世人之事,它(自然法)都將保持其客觀的有效性。」可見自然法源自於上帝,格老秀斯只不過是將神學的色彩更加淡化而已。
洛克發明「天賦人權」,用的也是這個概念: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我們認為以下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ScarleTAKE wrote:
天賦人權是Natural right,不是God given right

lovekingmaker wrote:
h大所言,小弟也認同...(恕刪)

民主社會彼此尊重罷了,
我支持我認為對的事,
我反對軍中的隱瞞,同意用羣眾的力量要求真相,
我也尊重你要一切依法行事,證據在哪辦到哪裡
法官認為無逃亡串供之虞 檢方也有抗告之權
就像我願意無效率的民主,不要效能強大的專制,
當然能有效率又民主是我更想要的

kevinwu6778 wrote:
一、敢問此次遊行有以...(恕刪)


有威力的槍砲破壞性強,不過後座力也高。媒體、網路等等東西對一般民眾來說除了快速以及多面向報導消息的好處之外,也有容易煽情、過於集中報導等很多後遺症,但是綜合來說,它們是普通百姓對抗執政機器的最強大武器。在這個事件中質疑媒體還有公民團體的人,我再怎麼猜想都只有跟軍、政體系有既得利益或是其中一份子的人才有可能如此發言,不是嗎?

你我皆有可能被國家執政機器霸凌,如果沒有媒體或網路,後果會如何的可怕,大家應該認真想一想

lovekingmaker wrote:
第一:如果不是「挾」...(恕刪)

1.這個我已問過你很多便,你有何因果關係證明是因為那25萬人才會提收押四人的要求?你覺得會因為沒有這25萬人就不提收押四人的要求?所以我才一直跟你說同理心,如果你有一丁點同理心,那對家屬這番言論就不會覺得突兀。我也舉了個實例,江國慶的爸爸一直致力於平反兒子的冤屈,直到他死。請問當時有25萬人挺他嗎?那他幹嘛鍥而不捨?支持他的動力又是什麼?受難家屬要真相的決心你既是看不見也是看賤。

2.桃檢和軍檢是分工查案,方向也不同,調查的罪責也不同。再來談先入為主,我前面先問過你對於軍方審判的印象,你怎麼不回答了?至於桃檢有查完他負責的罪證嗎?而洪家人還有在媒體上講影帶一事嗎?部分犯罪由軍事法院移到一般法院審理,洪家是贊成的,難道這不是信任司法的行為?對於你第2項對洪家的指控我只能說你是情緒性的擴大解釋跟臆測。

3.太多人都以洪家之是為是了!很好,你講出這句話我也可解釋你也是在挾民意批判。你都可以講這句話出來,洪家人為何不能提25萬人?回歸第三點,洪家要拿出更多證據去證明自己的想法,所以他們錄音啊!不算找證據的表現?錄音又被說不信任軍檢,先入為主。而更重要的一點是,找證據這件事是檢方的責任啊!此刻你又把軍檢放在哪裡?檢方本來就要積極找證據,家屬提出檢方漏掉的事證,不管是否薄弱,只要不是偽造,檢方都是該感謝的。說太多人覺得洪家自以為是,那你覺得人民對軍事審判的觀感是正面居多還是負面居多?我也再問軍方一開始想以意外結案的心態,這算不算比你口中自以為是的洪家更自以為是?我們若一味以事不關己的態度,囫圇接納軍方餵食的說法,只會隨波逐流,當個牲畜而已。

4.請自己先查不溯及既往原則的成因與使用。不溯及既往不是鐵則,不從合乎情理的態度去看法條只會淪為法匠而不知,也錯過使用時機跟正當性的配合。江國慶一案就給了人很多省思。
至於惡法亦法,也要透過修法。對,所以立法院還是有走他有走的程序,你要多嘴什麼?你或許會說這跟警察逼供、施壓813醫院加速體檢流程(此為假設)有什麼不同?不妨先想想救護車為何在某些情形下可以不守交通號誌 ?因為兩者出發點立場不同。而後座要繫安全帶不也是因為某要人死亡才開始強制實施?立法本就可以快,只要合乎情理,也只有恪守情理才能避免濫權濫法的施用。

5.你覺得洪家人沒放下,我是覺得洪家人不放棄追求真相。仇恨?對那幾個主要涉案人員有恨是人之常情吧!
我不覺得軍方司法體系經歷過江國慶案後有進步,你以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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