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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Day 610 過一年了唷 - 期待中 鄉民號稱要經司法邀我見面!

頂,話說收集這些奇葩文後可以投稿嗎?
綠蟾蜍,綠蟾蜍,塔綠般最愛綠蟾蜍
GPS死嫩B wrote:
頂,話說收集這些奇葩(恕刪)


我已經在收集了
要幫牠開文章
凡之夢田 wrote:
確定嗎?檢察官權力可...(恕刪)


檢察官認為適當就可以緩起訴,被告也可以當庭提出告訴,就看他懂不懂法而已,不懂就花錢委託律師吧,若覺得自己可以就試試了,畢竟這種案子很單純。
台灣司法現況就是辦案要看是哪個司法官,司法官每天都在面對受害者,基本上很少會有同理心,他們認為那是訴訟雙方當事人的事,所以大部份的司法官都只想著自己而已。

大家罵的是法官,但決定事實下判決的法官認為那是你們的事,與他無關,但台灣司法就是這樣子。
陳小春2525 wrote:
檢察官認為適當就可以(恕刪)

人生在世行走, 首先就是要在法律上, 站得住腳.

否則是自找麻煩.
foxman-tw

忽陰忽陽、肛來肛去、菊花殘的...無法歸屬於"人"!

2021-08-16 22:45
睡前再來頂一下。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睡前再來頂一下。(恕刪)

我也幫您頂, 夠意思吧.
foxman-tw

請隨意...不要頂肛就好! **君子之蕉蛋如水**您說是吧![XD][XD]

2021-08-16 22:48
走過必留下痕跡

除非有60公分長!!才可以伸到後面去自用

2021-08-17 1:51
R1688 wrote:
我也幫您頂, 夠意思吧.




0號要幫人頂?
我以為0號是被別人頂




DICKTRACY wrote:
0號要幫人頂?我以為0(恕刪)

小弟哪裡說錯了嗎?
R1688 wrote:
小弟哪裡說錯了嗎?(恕刪)



你又變成小弟了?
變男變女都你講


覺得怪怪,查了一下
緩起訴與撤銷緩起訴,都是公訴程序中所規定的一些轉化起訴的措施。自訴程序的自訴人則沒有這些權利

網路吵架應該屬於自訴,民事為主,應該無法緩起訴吧!

陳小春2525 wrote:

檢察官認為適當就可以緩起訴,被告也可以當庭提出告訴,就看他懂不懂法而已,不懂就花錢委託律師吧,若覺得自己可以就試試了,畢竟這種案子很單純。
台灣司法現況就是辦案要看是哪個司法官,司法官每天都在面對受害者,基本上很少會有同理心,他們認為那是訴訟雙方當事人的事,所以大部份的司法官都只想著自己而已。

大家罵的是法官,但決定事實下判決的法官認為那是你們的事,與他無關,但台灣司法就是這樣子。...(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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