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u010730 wrote:你最好看看新聞丁丁大...(恕刪) 沒差了啦,丁丁再搏版面也沒幾天。強哥都宣布要競選車輪黨總統候選人了,一下就把鎂光燈搶走。[國民黨第一人! 北市最高票議員羅智強宣布參選2020總統] http://sg.newsrepublic.net/s/rQQsZps
xilats wrote:有規定選前10天不能公布民調而邊開票邊投票是最大規模的實質民調...(恕刪)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在對照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過四點了民調愛怎發就怎發這條直接寫明 可以
莫災鞅 wrote: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恕刪) 立這些法條的用意為何?造字面上解釋的確是無違法!但實質上呢???當初立這些法條的用意不就是為了讓選舉能在一個公平正當的環境下進行嗎?換個角度來看...是不是該感謝陳吟鈐!因為她這樣亂搞...讓我們發現原來這個法條可以這樣玩弄啊!
nancyilove wrote:立這些法條的用意為何?造字面上解釋的確是無違法!但實質上呢???當初立這些法條的用意不就是為了讓選舉能在一個公平正當的環境下進行嗎?...(恕刪) 如果法條都不能作依據公務體系要怎麼運作?憑喜好?怪立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