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panadol wrote:用力打手槍,若真的很抗拒(恕刪) 說真的,很有可能會硬不起來,然後久了就會破皮紅腫除非她是我的菜,然後很溫柔地幫我要不然也不可能會硬啊心裡都很抗拒了,生理一般來說是不太會有反應的
abcpanadol wrote:兩人婚外情, 法律上出現只有單方有事, 另一方卻沒事的情形, 也是很奇怪 這和我的瞭解不同就我所知,以婚外情而言,有提告權利的,是有結婚的另一半所以,假設A男A女是婚姻關係,B女是第三者當A男和B女婚外情時,A女可以提出告訴,被告的,是A男和B女所以,不是單方有事,是兩人都有事但...通常而言,A男是A女的老公,所以,之後只要A男求A女原諒A女心軟下,可以對A男撤銷告訴(就是不告A男了),這就造成,被告的只剩下B女可能是這樣,才會造成你說的,只有單方有事的錯覺
shadowjon wrote:這和我的瞭解不同就...(恕刪)可能是這樣,才會造成你說的,只有單方有事的錯覺 與你講的沒衝突,你所講的, 在某種情況, 單方有事的事情出現了, 怎麼是錯覺?犯了同樣的錯, 出現單方有事的事情, 不奇怪?是否規定, 告訴要針對不法事情所有當事人, 不能只挑部分人?
NICE生活 wrote:上16歲不行,因為16歲不懂。上18歲就行,因為18歲就懂???? 照這邏輯,為啥18歲才能考駕照哩,17歲不行,16歲不行,18歲時突然秒懂....其實 國高中都有加強兩性觀念的課 好像是 綜合課,學生正處天真爛漫,對愛情懵懂的階段,再怎麼教 只要有心還是難防狼師..所以公私立學校有約束,老師跟未滿18歲的學生發生師生戀,在以前就是解聘,現在則是禁教一至四年,因為老師在知識,身分,年齡,權力上都與學生不對等,不與18歲以下的學生發生關係 是老師的基本道德吧...
abcpanadol wrote:與你講的沒衝突, 你...(恕刪) 很合理呀就好像假設你被2個人打(A,B)你當然可以告A,B但如果你和A和解,A願意出錢賠償,或是你和A原本是好朋友,你後來決定原諒A你就可以不告A,只告B呀決定權在你但你能說A沒事嗎?不是沒事,是你原諒他,所以才沒事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找人弄死他身為一個老...(恕刪) 啊~達達達達達~~你已經死了!------------------------坦白說,我跟你想法差不多,但是:如果我女兒是被性侵,我絕對弄死對方。但是,若我女兒是愛上對方,我只會尊重我女兒的選擇,並且在我女兒覺悟回頭的時候,陪伴,守護並照顧我女兒到她走出傷痛。因此,我不能理解女方父母的心態和至今的作為。我從一開始就覺得女方父親只是為了洩憤,讓男方身敗名裂,卻沒有要幫女兒討公道或是有要跟男方同歸於盡的覺悟。
vu84vu wrote:朋友在公立高中任教,也是師生戀,不過我朋友是女的,學生是男的,一直怕被校方知道,所以隱藏得非常辛苦,等學生當完兵回來,才正式對外公布兩人戀情。 按網友邏輯你竟然跟女狼師當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