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977 wrote:
好笑
跟銀行貸款都有定型化契約
簽約拿錢之後可以說對不起你夾帶了幾百條契約條文我沒看清楚
麻煩你銀行來討論一下契約算不算數?
郭台銘曾說過一句話叫"簽名就是負責"
負不了責,章是可以隨便蓋的?
蓋了章又不負責,你都發局TM就是瀆職啊
別人就算了,柯市府最喜歡這樣幹,現在不就有不驗收跟要買回來的..........





胖子是柯粉 wrote:
我的媽呀!! 真是如果不懂就不要再發言了
"營建署之前委託台灣建築中心,用3年多時間,五次審查,才通過安檢大巨蛋防火避難計畫。"
這是審什麼 你知道嗎??
這個階段只有規畫圖 審的是一種概念!!! 圖說很粗略
粗略的疏散距離 概估的疏散時間!!
通過以後 發給"開法許可" 意思是准許你開發!!
之後 才會有建築設計圖 還有結構圖和結構計算書送審 申請建築執照
這時候才會決定各個配置 "梁柱及就是樓梯位置"這時候才決定
拿到建築執照 要施工時才會有細部突及施工圖
後面建築設計變更 跟前面開發許可的審查
"先生" 有關係嗎??
tgdlyg wrote:
不發言哪知道不懂啊...(恕刪)
tgdlyg wrote:
不發言哪知道不懂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