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左側涵管插入點開始有弧度右彎接至d
而那涵管應該是鐵路排水用
是連由鐵路上方較遠那個側向集水孔
右彎後上方還有一個是鐵路局用的人孔
再接至二聖路上排水主道箱涵
路上也有一個人孔在冒煙表示這三者都有連通
外洩時因鐵路地勢較高沒回流過鐵路不然那邊也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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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下方箱涵埋設鐵路局一定知道(甚至是它們發包)
最起碼鐵路旁排水工程應該是台鐵會配合主工程發包
因為鐵路旁有設人孔及涵管都是在鐵路局土地上也是他們要用
至於箱涵外那些人工灌模工程部份是否獨立補做還是一起發包?
最起碼是在鐵路下方箱涵設立之後才做的
所以要先查該箱涵主體建照時間
不是同時就是之後
假如那裏一直是鐵路局土地絕對會有相關工程紀錄
只是沒人要追而已
dj720c wrote:
1991年鐵路局未開...(恕刪)
工程上我不是專業,但就法律上,我倒是可以提供一點想法
現在檢方的偵辦方向全都是針對1991年的施工情形,而且沒將鐵路局當成被告,鐵路局方面當然只會配合檢方偵辦來提供資料,不太可能自己主動提供資料來為自己辯護,畢竟在這件案子中,鐵路局不是被告
尤其是現在還是偵查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很多訊息都只是片斷而已,所以說有開協調會並不代表就是那個時候施工,也未必只有那個時候施工,還是要看停駛紀錄比較準確
其實,應該說鐵路局從頭到尾都沒有掩蓋證據,而是檢方從頭到尾都沒認真向鐵路局挖其他時期的施工證據,現在檢方的偵辦方向,有點先射箭再畫靶的味道
我也說過了就這件案子來看,現在就只差被告(也許是副市長由證人轉被告)的自白,就能以已過追訴期而不起訴結案了,如果我是檢方,我也會這樣做,因為這樣最輕鬆省事,但這不是出自政治考量,而是法界習慣的作法,因為要偵辦的案子太多了(除非是像特偵組這樣只辦大案子)
alice0216 wrote:
二次施工C2(黃)的部份,應該要蓋過F
這樣C2與F才會垂直
才能與新聞圖片吻合
...(恕刪)
謝謝提醒, 應該是這樣沒錯, 晚上有空再改圖
且我覺得C2長方形的右下角就是二聖路上的人孔蓋, 這樣冒煙就合理了
其實我常跟朋友推薦中國國家地理雜誌(CNG),注意,它和"國家地理雜誌(NGO)"沒關聯,也不是山寨,撇開意識型態不談,這本雜誌內的內容及品質絕對可以媲美NGO,而且還便宜的多。看簡體字會倒彈也沒關係,光看圖片就值回票價了。
在CNG的2011年09期,特別專題就是"世界下水道-埋藏在地下的城市實力",從看到下面這張專題照片開始,我開始訂閱CNG。 它以圖文細述巴黎、倫敦、日本這些大城鮮為人知卻影響深遠的地下建設,最後再回頭評述現在中國下水道系統遠遠跟不上城市發展的困境。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這篇節錄轉載。
(下圖引用自CNG 2011/09,摄影/Stefano Torrione/C. 巴黎下水系统呈现出獨有的魅力)

他山之石引以為鏡,在台灣做實事的似乎看來下場不佳,吃力不討好還被唾棄,口才不佳者更註定成為苛薄政客的羞辱對象,黃大洲就幾乎成了這類的典型案例(他本人不知是開哭還是該笑),被揶揄上山打老虎的周鍚瑋日子有好過一點,但也是下任後才開始獲得肯定。一項眼光長遠的重大建設通常短期內看不到成效,但建設期間內製造的不便肯定乘以倍數,然後滿意度肯定反比呈現,接著就含著眼淚帶著笑下台了。
誰都不想當壞人,誰都不想做球給繼任者的情況下,嗯...我們還是繼續放煙火種種花吧。

那部分是在高速公路終點以南以東的鳳山溪區域,與本次氣爆區域沒什關聯
2.
上網終於找到正港的60年代編定的高雄市岡山子地區都市計畫說明書
http://urbanebook.kcg.gov.tw/books/wholeway1/303/pdf/source/13479613464534.pdf
對照附表3的都市計畫道路表
3-2道路是現今二聖路(凱旋路到縣市界武慶路剛好600公尺)
2號道路則是現今瑞隆路(凱璇路到縣市界1446公尺)與1-1號道路保泰路會合後進入鳳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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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所謂岡山子2-2道路,都市計畫書裡面是沒有的
不過如果是三-2 年代久遠 看成二-2 也是有可能的
(也是唯一與原來都市計畫符合的解釋)
只是市政府小烏龍再加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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