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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穿越馬路 重機反應不及撞上摔車

看了令我想到昨天小弟開車停紅綠燈,也是一台K牌1000CC的
但是騎士竟然帶那種接近西瓜皮的帽子 全身無任何防護,我剛好遇到兩個紅綠燈
都看到他等個紅綠燈在那邊不知道耍帥什麼(拉轉)
重機是很帥,但是樓上有個朋友也說,充其量也只是交通工具
ysl_66 wrote:
應該重傷害未遂甚至殺人未遂來偵辦
一個七歲小女孩遭重機撞擊倒地
未查看小女孩傷勢
直接過去狠踢二腳
這已經可以證明其具有重傷故意甚或殺人未必故意(間接故意)
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應該主動偵查
而整個車隊跟在其後
針對攻擊小女孩未積極阻止
也有可能構成不作為重傷害未遂罪或幫助犯
真的是一群畜牲!!!...(恕刪)


正確!!

我知道還是有好的騎士,但現在的重機族給人的感覺真的很差。
唉....知道這新聞一定會上各大網站被鞭屍...現在所有騎重機的一定都會被用放大鏡檢視並歸類成這種人...小弟也是愛重機人士...但是並不是所有騎重機的就一定都是這樣...看事情還是要理性地去看會好一點點吧...如果今天是撞到小妹妹的人不是騎重機的...而是開車的...下來踹的人也不是騎重機的..而是開車的...不知大家會不會說"全國開車的人都該死...都是這種人"....只因為是一個騎重機的..所以全國車友都被鞭屍....這是有缺公平的!!

小妹妹在穿越馬路是有缺失...因為是衝過去...其實如果人是突然出現在各位的眼前...我想..沒有人是可以煞的住的...為何我會這樣說...因為我自己就有親身體驗過...時速4X..對方突然衝到我前面...我也是不小心撞到了...因為人都要有反應的時間..."瞬間"這種事情...真的很難去做到!!如果今天考駕照..主考官是用這種方式"瞬間站出去"的方式去考試...我想...應該沒有人可以考得過重機駕照!!

也許有人會說..考重機駕照的時候都有考..切換到3檔以上..時速超過40之後去做煞車並停滯在考試線之前...為何煞的住...那是因為你已經知道在那邊就是要停...腦袋已經有前提意識跟心理準備.."就是要在那邊停"!!所以幾乎一定停得住....但是類似小妹妹的狀況真的很難去預測!!

前面說這麼多...只是要跟很多人說...騎重機的不是全部都是該死的...也是有很奉公守法人..誰都不希望發生這種事情...今天發生這樣的事情...最不應該的還是踹人...對象還是一個已經躺在地上受傷的小妹妹...不管誰是誰非..應該都先叫警察跟救護車...後面再來看交通大隊的裁決跟事後的處理...但是動手或是動腳就一定是"不對"在先的!!




chia25 wrote:
剛看到中天新聞在南投...(恕刪)


不只踹了一腳
....

這傢伙很可惡! 重機界之恥

重機族又要被抹黑了...真是老鼠屎

atenza.ken wrote:
突然竄出的是騎士,不是小妹妹!!
突然竄出的是騎士,不是小妹妹!!
突然竄出的是騎士,不是小妹妹!!

小妹妹有確認沒車才跑過去

騎士從右側加速超車

才是突然竄出

那位護航者不要再混淆視聽了




小貨車都已經要讓小妹妹過了,
"大型重機"還從右側衝出來,
"大型重機"根本就不應該從那邊出現,
違規撞人外加重傷害,
一個月賺三萬多,
還要付那台車的貸款,
這種人會有錢賠嗎???
kooko5319 wrote:
操,一堆白爛還在那裏...(恕刪)


沒錯, 他真的是毒瘤!

沒錢還敢玩重機?

鑽地的冰蟲 wrote:
不只踹了一腳.......(恕刪)重機族又要被抹黑了


抹黑?這不需要吧!台灣的所謂重機族本來就已經夠黑了,

雖然我相信還是多少會有幾個守規矩的啦!
小妹妹有沒有錯要看當時一百公尺內有沒有斑馬線,沒有斑馬線或相關行人穿越設施,她就沒錯

法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若妳不希望我離開 就別拒我於千里

winjr wrote:
看了完整版之後0:4...(恕刪)


是富家公子哥出遊嗎?還是貧窮哥?

yosn wrote:
會不會台灣的所有交通工具,就屬重機的危險駕駛比例最高呀?


就數量來說,
是普通汽機車的危險駕駛數量最多!!

不過就比例來講,
大型重機危險駕駛的比例真的很高,
尤其是在山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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