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fu83 wrote:講白話一點就是大雄的結購圖挾帶平面圖,這個平面圖就是樓梯消失的現況圖,都發局給它蓋章通過了,算不算的問題,話說回來,性能審查過的平面圖可以修改到完工後一次報驗,那前面的性能審查是審假的嗎...(恕刪) 是夾帶還是正常流程,就看法院判決,就看看吧。大建築在幾年建造過程中或會修正,或會改善,再審查合理合法吧。
royfu83 wrote:講白話一點就是大雄的結購圖挾帶平面圖,這個平面圖就是樓梯消失的現況圖,都發局給它蓋章通過了,算不算的問題...(恕刪) 好笑跟銀行貸款都有定型化契約簽約拿錢之後可以說對不起你夾帶了幾百條契約條文我沒看清楚麻煩你銀行來討論一下契約算不算數?郭台銘曾說過一句話叫"簽名就是負責"負不了責,章是可以隨便蓋的?蓋了章又不負責,你都發局TM就是瀆職啊
tgdlyg wrote:『湯家峰表示,大巨...(恕刪) 我的媽呀!! 真是如果不懂就不要再發言了"營建署之前委託台灣建築中心,用3年多時間,五次審查,才通過安檢大巨蛋防火避難計畫。"這是審什麼 你知道嗎??這個階段只有規畫圖 審的是一種概念!!! 圖說很粗略粗略的疏散距離 概估的疏散時間!!通過以後 發給"開法許可" 意思是准許你開發!!之後 才會有建築設計圖 還有結構圖和結構計算書送審 申請建築執照這時候才會決定各個配置 "梁柱及就是樓梯位置"這時候才決定拿到建築執照 要施工時才會有細部突及施工圖後面建築設計變更 跟前面開發許可的審查"先生" 有關係嗎??
royfu83 wrote:講白話一點就是大雄...(恕刪) 先生你再說什麼你知道嗎??"講白話一點就是大雄的結購圖挾帶平面圖"哪一張平面圖沒有梁柱這些結構的!!沒有這些結構怎麼做平面配置難不成到最後配置完才發覺某個櫃台中間長了根柱子兩個櫃台小姐各站一邊 櫃台搬到現場還要批成兩半 柱子一邊放一半SMH....
royfu83 wrote:講白話一點就是大雄的...(恕刪) 一次報驗的意思應該是。。。這段期間一樣要進行實質的變更技術審查。。。該建築師審就建築師審、技師審就技師審、外審單位審就外審單位審。。。然後把審查合格的併入連同使照申請一起報驗吧。。。審不過當然照法規修改再審。。。審到過才能併入一次報。。。而這個審就像給台大、臺建外審類的審核資料。。。重點來啦。。。審的不是市府。。。所以市府多慮了另外按照正常人的思維。。。應該不會有建商笨到故意一直改圖蓋那種審不過的。。。然後一直拆一直改你說是不是。。。花的可是建商自己的錢耶。。。當然爽到我們營造。。。一隻梯可以蓋個5678次。。。拆了又蓋蓋了又拆。。。請個5678次的錢。。。前提當然建商謀郎港。。。
halachung wrote:一次報驗的意思應該...(恕刪) 至於為何我說苛市府住海邊呢?因為市府只能做行政審查。。。技術審查是由建築師與專技負責。。。基於這原則。。。可不是苛市府說了算。。。苛市府只能做有沒有的審查。。。不可以干涉到可不可以。。。來源摸我另外。。。如果申請使照時沒有變更。。。是否就整個案子打掉重練呢?事實上並不是那樣的。。。只要補正就可以了。。。如果不能補正。。。全台灣不就一堆爛尾樓。。。像新北就有公開資訊。。。大家可以看看。。。各種原因都有。。。102-105/6來源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