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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卡管」有逾權嗎?

yurue wrote:
1992年花蓮立委選舉,因為發現明顯違法事證,選委會也是沒有依選舉結果,發當選證書給違法的候選人。
...(恕刪)




小弟想請問.........
管準校長違反什麼法 ?


教育部 吳部長目前可能有違法的疑慮........(無罪推定論..所以是可能)
在東華大學校長期間的問題
使用東華大學專利的問題.....等等
這樣的人可以當 教育部長...
大大卻又如何看法呢?

謝謝

1992年的總統都還是威權時代留下來的國大代表選的,

是蔣經國欽點的, 那時候的政府想幹嘛就幹嘛,

大大終於承認現在的政府是威權政府了??


yurue wrote:
1992年花蓮立委...(恕刪)
所以現在是得票數有問題嗎?

所有票數加起來比選舉人還多嗎?

還是票數有少?
yurue wrote:
1992年花蓮立委...(恕刪)
由你的「大學法規定……」說法,

看起來就知道,

你對法律知識是只有兩個字……「無知」!

聽過「行政法人」這幾個字沒有!?

聽過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這幾個字沒有?

所以我才說「應該」是台大自己寄發聘書請校長!

這部大學法根本就是有問題的法律!

沙烏地阿拉伯是回教主義國家,

他的法律全都是回教主義的!

哪裡犯罪就砍哪裡!?

這個人思想有問題的話可以砍頭!

去年有超過100個人以上是被沙烏地阿拉伯政府刑法執行砍頭!

古代那種專制主義之下的政府會做的事情,

現在阿拉伯政府也照樣做。

所以阿拉伯政府砍人家頭這件事情你也同意,

反正都是依據法律!

法律講的都很對,

這就是你的想法。

可是這個法律到底在講什麼?

你是不曉得的!

哈!


你這麼喜歡現在這部法律的話,

那我想問你一件事!?

許許多多的法律全都是國民黨專制政府留下來的,

以前不是228的時候被槍斃,

都叫叛亂犯嗎?

當時的法律就是這樣判!

後來解嚴以後民進黨建立,

開始說國民黨的法律都在亂判!

結果把國民黨判成叛亂犯的,

全部都給恢復名譽!

那些人當年叫做叛亂犯,

現在叫做臺灣民主烈士!

家屬還可以領到補償金!

法律就一定對嗎?

如果以前的法律對,

為什麼過了50年以後,

這個法律就不對!?

法律這種東西常常在出問題,

不是你拿法律當護身符就可以

一直唸,

一直唸,

一直唸,

然後保平安!

沒有那麼好的事,

不然現在民進黨在講轉型正義,

那是轉什麼型!

就在講以前國民黨的法律統治工具不對,

現在的法律統治工具要進行轉型!

這個就叫做轉型正義!

你搞不清楚狀況!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也配談法律啊?????

很好笑

教育部為什麼可以不發聘書!

不發聘書的法律依據在哪裡?????

然後管中閔是有被判刑了是不是?????


最後要講的是我比你誠懇!

我反對管中閔當台大校長,

因為管中閔一看就知道是一個沒有用的人!

管中閔一看就知道是一個沒有用的人,

這就是我反對管中閔當台大校長的理由!

這就是我誠懇的地方,

我直接講出我不喜歡管中閔當臺大校長的理由!

比起你看「蘋果日報」裸體跟屍體的新聞以後,

突然跑去看蘋果日報的社論也就是蘋果日報的蘋論,

然後說管中閔不可以當校長這件事,

蘋果日報寫得很好,

這真的很好笑。

蘋果日報裡面90%以上的新聞全都是跟洨還有屍體有關,

然後一個人看很多這種東西以後,

突然轉去看有關台大校長的社會評論?????

這是什麼心態跟什麼腦筋啊!



yurue wrote:
大學法規定,由教育...(恕刪)
Rubon 3rd
Q: 請問台灣大學具有法人身份嗎?若有,又是那一種法人身份?

A: 台大現在還不具法人身份。

鬆綁!教育部推動國立大學「法人化」 參與國際盃優先
2018年01月19日 18:26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教育部今(19)日表示,希望未來推出「國立大學法人化」,對象為要打國際盃的學校,優先推動,大學校長改由常設性治理會議選任與監督。有大學校長認為這樣有助於發展各校特色,但也有校長擔心政府的財務支持和公教人員退休福利是否能維持不變。

107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今天在台南舉行第二天會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李彥儀進行「資訊公開與高教鬆綁」報告,她表示,目前的教學成本提高,讓學校經營成本也跟著成長,因此,教育部希望未來要打國際盃的學校能優先推動法人化,建立法人機制,由「法人委員會」來負責學校發展。

李彥儀表示,教育部希望給予更多彈性,像是讓各大學可以獨立自主,不再是教育部所屬單位,大學校長也不必再向教育部負責,而是改由常設性治理會議選任和課責,也將會研議提供誘因,而政府對大學的財務支持額度不變,對於原有公教人員的資格任用權益也沒變。

教育部雖然做出這些承諾,但是清華大學校長賀陳弘認為,以日本的經驗為例,大學推動法人化後,政府的財務支出的確逐年在減少,但是台灣才剛經歷一波年金改革,導致民眾對政府信任感薄弱,因此學校也擔心這兩點「不變」能否達成,也想了解政府會如何履行,若能入法明定,會更有保障。

賀陳弘也指出,國立大學推動法人化後,不再是教育部所屬單位,在文化、制度以及校長遴選等方面,如何發展出更健康的制度,也是推動法人化的關鍵。交通大學校長張懋中則表示,大學法人化是世界趨勢,以美國哈佛大學為例,是由董事會來管理,但是,台灣的大學都要聽教育部的話,教育部反而像是大學董事會,限制各校難以發揮特色。

張懋中提到,若是全台各校沒有自己的特色,面對少子化等衝擊時,大學可能因為性質太過雷同,導致一次全倒。李彥儀則說,國立大學法人化是她個人的期待,目前還要跟各校研議,也還沒有與次長討論,但是如果取得識,最快可以在一年內走修法程序,可能修改《大學法》,或另外補充實施細則,預計將在立法院下會期進行討論。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19/1096595.htm

Rubon 3rd wrote:
由你的「大學法規定...(恕刪)
yurue wrote:
1992年花蓮立委...(恕刪)


教育部和金管會都找不到違法了

還有人在跳針違法

都要笑了
你這樣的想法那就表示民進黨不可以談轉型正義了!

不要再去隨便亂找新聞貼了。

法人有三種行政法人,財團法人跟社團法人,

台大應該屬於哪一種法人,

你搞不清楚嗎?

我也不用直接給你答案,

你去找一個人問一問!

陳郁秀女士也就是盧修一的老婆,

她會給你答案的,

其實我這樣寫,

如果你猜不出答案的話,

那表示你沒有資格談這種問題。

陳郁秀教過我,

所以陳郁秀是我的老師之一。

你今天要台大請校長,

但是必須要先有教育部發出聘書這件事情,

就表示你是屬於國民黨官派校長這種心態!

那是戒嚴時期搞的,

也是國民黨主持政府時期搞出來的法律,

你在擁護這種法律!

很明顯就表示你在支持官派校長!

官派校長的話不用遴選,

政府喜歡誰,

誰就去當校長!

不用吵管中閔可不可以當校長!

省點事跟省一點時間對大家都有好處。

至於民進黨呢?

覺得國民黨這種專制政府的法律很好用,

所以民進黨取得政權以後就繼續用下去!

這種就是標準的統治者的嘴臉,

讓人感覺很噁心!

你喜歡一個壓迫人民權益的政府!

這就是你!

yurue wrote:
Q: 請問台灣大學...(恕刪)
Rubon 3rd

你要去幫民進黨政府的教育部講話,

我沒意見,

只是你越講越爛,

然後越講越讓這個社會覺得這種事很噁心!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139353

管中閔這鳥人去當台大校長是台大的悲哀!

我直接講!

管中閔適合蹲在他的研究室寫paper就好。

可是你幫教育部的忙,

去講管不可以當台大校長這件事情!

哈哈!

你找的理由,

還真的蠻可笑的。


yurue wrote:
我是覺得教育部是台...(恕刪)
Rubon 3rd

私立大學董事會對校長有聘用權,所以規定教育部有核准權來作為監督;

公立大學校長的聘用權本來就在教育部,教育部自然有准駁之權,當然不用再賦予核准權。

skistosais wrote:
私立大學董事會對校長有聘用權,所以規定教育部有核准權來作為監督;
公立大學校長的聘用權本來就在教育部,教育部自然有准駁之權,當然不用再賦予核准權。


那教育部給台大的公文怎不敢出現 "准","駁" 只會跳針的叫台大重選?


2005年,大學法第九條修正,將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由兩階段改為一階段遴選,
當時行政院版本原擬採「兩階段遴選」,讓教育部扮演最後的過濾角色;
綠委管碧玲為此提出質疑說:「final solution和final decision-making(最終決定權)是在教育部,
如此,大學要如何自主?


後來,時任教育部長杜正勝明確答覆說,以後大學遴選委員會要負起責任,
教育部「完全」尊重學校的決定。
因此,最後通過的版本取消了教育部遴選的設計,由學校選出校長後,報教育部聘任之,
等於否定了教育部的實質審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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