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肯尼 wrote:這句話真無法反駁那請...(恕刪) 婚姻感情,本來就是買賣價錢對了,就成交,價錢不對,就掰掰人家如果是王子,那就算你委曲求全,還是要走的嘛!如果是青蛙,就算你賣到全身長瘡,他還是要求你留下來嘛!這種事我看皇后公主不急倒是路人甲乙丙丁戊急到尿褲子了~~
u82232016 wrote:這種事我看皇后公主不急倒是路人甲乙丙丁戊急到尿褲子了~~ 我想一般大眾也沒替她著急吧只是當茶餘飯後的話題而已我個人對於販賣patty tight的酒沒什麼太大意見但是如果在台灣販賣的話還是要小心,對於這種"酒類"臺灣還是不合法的這就不是觀感問題,而是法律問題
猿猴 wrote:不管過去事 還現在事我覺得 都無所謂啦在此時此刻此秒 跟他一樣的價碼 比他貴的女生 正一堆人在做呢 ?在這地球上就供給需求(恕刪) 人家做不做跟她有沒有賣有什麼關係你無所謂人家就都不能講就對了吱吱
想一想一個人沒有專長,又找不到穩定可靠的經濟來源,每月卻可能有超過10萬元的開支需求,發現自己的身體算是不錯的商品,如果有人願意買,請問賣還是不賣?生活是很實際的問題,為了生活,多數人也都是在出賣自己的人身自由還換取所需的金錢嗎?只是多數人出賣的方式是社會認同的方式而已(也就是所謂的正當職業),有些人出賣的是目前法律制度所不允許的方式。劉女有賣淫以她目前所顯示面臨的生存狀況來說,算是合理的求生方式,若要說她有可議之處,個人認為她利用的大腸花事件來提高自己身價的方式就不適當了。一來,借新聞之力來建立一種正面形象,卻忘了賣淫這種事不適合出名,因為與正面形象有點矛盾,嗜血的媒體最喜歡這樣的新聞事件。至於她是不是被設計?跟不是重點。就算這次新聞是被設計,但她原先就有在賣淫的事實應該是真實的(這點應該也是她後來承認曾賣淫的原因),因為如果她完全沒賣,買家根本不會知道她願意當賣家的立場,設計的前提很難存在。這就是長輩常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加上[夜路走多了,遲早遇到鬼]之類的話。不過,她這種承認一半(曾經,過去式),又表現出有自殺的意念的舉動,更讓人覺得她不僅不太誠實,更工於心計,加上她有小孩及賣淫的情況,要找不好人家當歸宿應該已經是不可能了。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近日遭《壹週刊》爆料疑似高價援交,她日前在臉書自清是為 了賣酒,公布與介紹賣酒的小嫻line對話,澄清援交報導。她最新又在臉書公布介紹她賣 酒的小嫻,及當時在飯店與她對話男子的照片,並指出「全程是這兩位主導的」,請粉絲 幫忙查出兩人的真實身分。劉喬安還在臉書留言提到,介紹她賣酒的小嫻,職業是個資深記者。準備蒐證提告的 她,透過臉書希望外界提供她相關新聞照片與影片。而有網友留言質疑劉喬安,為何在曝 光的影片中,當著男子的面前脫下裙子換短褲?對此劉喬安在臉書回應,指該男子說穿裙 子出去不方便,「別人真的以為你幹嘛,拜託我在他面前換,滿足他一點幻想。我是智障 ,當時怕出事。反正都已經這樣了。我髒透了。」---------------沒想到劉小姐人倒是挺隨和的,配合去酒店「一對一」賣酒,配合去對方「開援交的價」,配合的講非常泰,連脫裙都是配合來著的…我突然相信阿基師說人嘴對嘴打招呼是國際禮儀了
鹹淡超人 wrote:沒想到劉小姐人倒是挺隨和的,配合去酒店「一對一」賣酒,配合去對方「開援交的價」,配合的講非常泰,連脫裙都是配合來著的…冷笑我突然相信阿基師說人嘴對嘴打招呼是國際禮儀了...(恕刪) 可惜今年金馬獎已經頒過了~不然以她渾然天成的演技,絲毫看不出來是在演戲拿個女配角我也不意外啊
而有網友留言質疑劉喬安,為何在曝 光的影片中,當著男子的面前脫下裙子換短褲?對此劉喬安在臉書回應,指該男子說穿裙 子出去不方便,「別人真的以為你幹嘛,拜託我在他面前換,滿足他一點幻想。我是智障 ,當時怕出事。反正都已經這樣了。我髒透了。」 賣酒跟幻想...到底有何關連?百思不解
南風1206 wrote:想一想一個人沒有專長...發現自己的身體算是不錯的商品,如果有人願意買,請問賣還是不賣?(恕刪) 照這樣講當初華幹哥物化女性也沒關係啊因為你都說身體可以當商品賣了,好笑的是女主角一直出來否認,一堆人卻一直出來替她說賣身體沒關係,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