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8

丁守中 , 不要鬧了

教育部國語辭典對「鬧」的解釋:
擾亂。如:「鬧場」、「鬧事」。

使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叫鬧。
大腸花那種就叫鬧了。
CS_TANG wrote:
是丁丁的權益沒錯,...(恕刪)

要舉證有幾票棄保,棄誰保誰嗎?我不認為要舉證這個。這個也沒法舉證,有哪個證人會作證說自己棄誰保誰?證人所言又如何驗證其真偽?沒法驗證,只有證人自己心裏清楚。
我認為要舉證的是,有多少票是在邊開票,邊投票的時候投下的。
邊開票邊投票是違法的,也絕對有可能影響投票者的選擇。只要受影響的人數(甭管是棄誰保誰)超過差距的3254票,就有可能足以影響是次選舉的結果,也就應該重選。

其他縣巿也是一樣,高雄韓總贏其邁15萬票,如果能證明邊開票邊投票時投下的票數超過15萬,也該重選。
說白了這段話有違法嗎? 棄保又怎樣 今天我叫你做什麼你會去做?不會嘛 那我要投給誰乾你屁事  就算邊開票邊投票又怎樣 知道姚文智不會上把票投給柯文哲也是民意啊 我還沒說丁守中搶姚文智的票勒
xilats wrote:


有能力的人需要操...(恕刪)
CS_TANG wrote:
是丁丁的權益沒錯,但如何舉證?雖說一邊開一邊投大家的想法是棄姚投柯,但也有棄姚投丁的咧.況且投丁的老人家願意繼續排隊,投柯的年輕人看到人龍就回頭的多囉,天命如此就別再鬧啦,政治人物如此是會被看得扁扁的.


況且投丁的老人家願意繼續排隊
證據在哪? 挺丁的都是老人家? 這些老人家都很耐站或很耐坐?

投柯的年輕人看到人龍就回頭的多囉
證據在哪? 挺柯的都是年輕人? 這些年輕人多腎虧站不住 或昨晚太猛腳軟站不住?


我不會說投柯的都是建人 
我也不會說投丁都是聖人

因為我不是柯粉

按投票對象用年紀無腦分成兩個族群 這真的很符合柯粉無腦無厘頭特質 


那要怎麼證明邊開票邊投票的票數有3000票??
殲二十 wrote:

要舉證有幾票棄保,...(恕刪)

CS_TANG wrote:
是丁丁的權益沒錯,但如何舉證?雖說一邊開一邊投大家的想法是棄姚投柯,但也有棄姚投丁的咧.況且投丁的老人家願意繼續排隊,投柯的年輕人看到人龍就回頭的多囉,天命如此就別再鬧啦,政治人物如此是會被看得扁扁的



這種事不是如你我鍵盤俠三言兩語就能說得清楚,正因為這樣,所以現實生活中才有法律、法院、法官律師等各種服務,來解決社會上的紛爭。

所以不用去推論這些了,一切交給法院吧
Ryu010730 wrote:
那要怎麼證明邊開票邊...(恕刪)

人家去法院自己會想辦法證明
沒辦法就敗訴
大家都是法院嗎?
丁丁是不是吃虧? 是!

最後階段的投票是否有棄保? 是!

所有一邊等投票 一邊看開票的人是否會被影響? 是!

但是! 最重要的但是!

但是最後的決定權蓋下去的那一刻是否在每個選民自己的自由意識? 是!

所以丁丁輸還是輸 沒有爭議

過程有瑕疵? 對! 怎麼補救?
Ryu010730 wrote:
那要怎麼證明邊開票...(恕刪)

要靠熱心的巿民、選務人員或警察等提供資料,各投票站4點後(開始開票後)的投票人數,
人數應該絕不只3000人,要證明這個,至少比証明什麽棄誰保誰實在得多。
我覺得一碼歸一碼。
選舉過於冗長一定要被檢討,丁守中確實可以依法提出他該有的權益,可是不管他用什麼方法,我都不看好他有辦法翻盤。
除非他有辦法凹到台北市重選,屆時就真的是藍綠白大對決了。我猜這是他現在的目標,畢竟一直以來都是藍大於綠。
講遠一點,再假設,重選後票數分佈並沒有如預期的藍大於綠,爾後國民黨在台北市的候選人提名會變辛苦。表示只看顏色投票的那一代已經過去
  • 13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