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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婚姻,我們終該還給他們。


Audrey103 wrote:
今天的反同婚遊行 電...(恕刪)


台灣媒體對同婚,好像都會不知不覺支持?

udn,蘋果....上禮拜六到現在,一堆挺同的文章或報導,對於反同,要嘛!都裝傻無視,要嘛就寥寥數篇,跟上百篇以上的挺同文章,差異好大喔~
陳朝暉 wrote:
未經許可 引用這...(恕刪)



我覺得最匪夷所思的是,「同運」不是一直想塑造同志是「一種很正常」的取向。
如果真的認為同志是很正常不過的話,怎麼不是強調同志是個很光榮的身份或是正常也不過的人,也能像正常人一樣的生活(這是事實),或是對於同志對家庭的憧憬與渴望。

其第一招是設定一個攻擊的目標,說「你不支持我就是我的敵人」,利用攻擊或找別人碴的方式來證明自己是對的,只要設定好哪些目標(不是達成我們所期待的對象),就放消息要脅對方。

其第二招就是,講道理和講法律講不出個所以然(醫學數據、各國法律、歐盟人權...等論點都無法正面回應),就攻擊對方的態度,或是心態有問題。
因為他們也沒辦法說理說得過,就用操弄情感的方式吧。像是「他們很可憐」、「會自殺」、「社會弱勢」


例子1.
當有人站出來說對方是同志(例如某位總統)的時候,他們的朋友就好像一根刺一樣,到處的說「你歧視同志喔!」「異性戀霸權喔!」
啊不就等於否認他們自己說的「同志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同志是很光榮的」
簡單說,連他們自己也承認「同志是不正常的」
嗎???


例子2.
當某宗教團體出來抗議,就說「你們使用宗教機構名義攻擊我們」,或是「為什麼要把你的宗教那一條拿出來限制我們!」
然後當遊行前,宗教團體達成不成文的共識,「那就不要用宗教的名義辦活動,也不要提起宗教的字眼或話題」,這時候!!!
他們反過來指控宗教團體「你看看!他們不敢承認他們是某某信仰宗教」「他們的教(救)主一定很難過!哈哈!」
這是我今天觀察到的現象~~

最後的最後:
如果一群少數族群,可以讓有心人士煽動成這樣,那我是不是能夠帶入社會的弱勢做一樣的事情,不論這個議題或族群的理由「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合不合數據」、「合不合專業」,只要我能夠「引起社會大眾的關心和注意」。
就能夠修改法律的界線,讓法律變成引導我們「可以去做某些事」,而不是「限制我們不該做什麼事」
同情軟弱的人很值得鼓勵,但是用社會多數人的權益打破法律的約束力,去符合某些少數人的期望,等於是用一個更大的洞去補一個原來的洞

有時候真的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以父之名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忙到沒時間娶不到老婆管不了小孩...(恕刪)

好過那些管不了情慾還因此上街的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喔上街他們高興就好...我沒意見

我明天還要趕去台南跟紅粉知己喝咖啡勒
Gugugu wrote:
好過那些管不了情慾還...(恕刪)

f8841010 wrote:
然後當遊行前,宗教團體達成不成文的共識,「那就不要用宗教的名義辦活動,也不要提起宗教的字眼或話題」,這時候!!!
他們反過來指控宗教團體「你看看!他們不敢承認他們是某某信仰宗教」「他們的教(救)主一定很難過!哈哈!」(恕刪)

我覺得他們一直不停的攻擊意見不完全一樣的人
而且都只會引用懶人包裡面的一些簡圖來支持他們要修民法的決心
具體問他們他們說不出來
接著就會開始指責不同意見的人歧視霸凌他們
但看看網路上她們對今天遊行的批評
可看不出來哪裡理性又弱勢了?
一直狂罵那些家庭的家長
完全沒有親情倫理在心中的感覺
動不動就說這就是異性戀搞出來的啦
這些家長就是白吃啦!這樣教自己小孩有夠失敗什麼的,以後小孩也會是同性戀什麼的
真搞不不懂難道他們是豬生狗養貓帶大??
好像都無父無母從石頭裡蹦出來的
想說你..難道是同性戀生的?
總之現在社會氛圍就是只准說同志好棒棒
你不說就等著被炮到死的世界囉
其實我還蠻想說社會也歧視異性戀啊
同性戀脫光上街說是表達主張不會被警察抓,女生還會喊好棒~要合照
異性戀脫光上街就只會被依妨礙風化逮捕,女生會喊變態~~!

奈米人 wrote:
法源的差別在那,看不懂,財產繼承權嗎?
搞不好你的對象的父母超恨你的.............(恕刪)


搶了人家小孩 還要再搶財產 ????

事實上同同在伴侶有愛滋的時候

都嘛丟給其家人~

遺棄了對方 自己又跑去瞎搞居多 !!

其實一切的根由就是自卑感作祟吧了 !!

有自我價值跟自信心會館他人怎麼看嗎 ????

目前同性戀保障跟異性戀一樣。法律沒規定同性戀不能繼承財產。
對於爭議性大的議題或修法,為什麼不能採逐步調正的方向走呢?一定要搞到大幅左搖右擺或不可逆的時候才來後悔、生氣呢?當然,既得利益者也許不痛不癢。。。

想想我們的教育制度的慘狀(或說是學生及家長的慘樣),總是先否定自己,再追逐國外自以為的圓月,完全不考量在地文化、習性等差別,結果改了之後學生變學"工",而那些當初參與修改制度的,有人因此承擔責任、壓力、代價嗎?更扯的是知道已造成一團糟,卻因政府不願承認失敗,更執意改下去,且還是在所有的學生上說改就改,完全當學生與家長是白老鼠!

話說過去那個實驗學校的制度到哪去了?!

以此為例,我們要修有社會爭議的法規,難道不用審慎處理嗎?


rockliang wrote:
台灣媒體對同婚,好像都會不知不覺支持?


我不認為 我覺得背後有黑手,

媒體被摸頭了,不然不會像約好了似的 讓昨天的十萬人消失..

Audrey103 wrote:
我不認為 我覺得背後...(恕刪)

賢明的判斷
強修民法這件事情讓一般人跟同性戀族群的對立在短時間內強化到難以抹平的地步,不管修法成不成功都注定會有更多社會問題出現,這只能說是雙輸的結果,在下認為幕後受益者應該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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