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沒經歷過這種事但相信沒人想經歷這種事但個人覺得大家都是一個獨立的生命體任何一個人也不應該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存權利雖然這跟廢死的言論相似但本人並沒要廢死只是想要一個比廢死更好的罰法在現今的法律體制下從被抓到判死刑的時間耗時很久而且對於一些心理不正常而決心求死的犯人。根本死刑對他們或將想犯罪者起不了阻嚇作用再說對受害者家人。行刑前的時間已對受害者家屬已是一個傷害(在內裡吃好住好)之後行刑時只是5分鐘內的時間。對於受害者家屬長期受到的壓抑很難得到宣洩(開槍到死亡可說是秒殺)個人覺得應修改法律把本應判死刑者(殺人行為) 改為判終身而這終身的犯人要連帶30個月的鞭刑比方說。1月份坐牢。2月份要執行5下鞭刑(比照新加坡鞭刑方式)之後3月份待犯人康復。4月份再執行鞭刑一直這樣30個月為止(一個月5下鞭刑)相信大多受害者家屬樂意看到犯人被折磨也相信這種較不人道的折磨方式才會令更多想犯案者不敢亂來雖然很多犯罪者根本不怕死。但世上幾乎所有人都怕痛(這種極刑的痛)至於這種極刑是不是不人道可比照先進國家新加坡(當地搶劫案近乎0)因抓到就一定是鞭刑。所以不敢犯案所以這並不是落後或極不人道行為而有關營運財務上經費雖然剛開始費用會很大但相信社會上收到阻嚇作用後牢房或經費就會有縮減狀況這是本人個人的想法而已
not for sale wrote:雖然我沒經歷過這種...(恕刪) 這位大大可能不知道死刑是甚麼東東我來簡單解釋一下,死刑是凌遲一種,最終要廢死刑就是要終止一切凌遲,所以就不用再想其他凌遲了,可以反對廢死,但如果還想其他凌遲那就更邪惡了
延伸, wrote:這位大大可能不知道死刑是甚麼東東我來簡單...(恕刪) 報告大大你所說的我當然知道但問題是現實狀況跟定法律時狀況而不一樣比方說。捷運殺人事件看一下殺人犯怕死嗎。根本就沒在怕家屬有得到解脫嗎。還沒行刑。所以還沒得到所以應該把故有的思維因應現實而作出改變強調。死刑並不可怕。因是一剎那的過程所以我們要找出比死刑更有效率的方式來阻嚇罪犯和有意犯罪的人大大所提說的死刑只是凌遲的最後版本而已但相信你我都知道如遇著一些心理變態的罪犯。死刑根本起不了作用。對他來說而是一種解脫而已對受害者家屬來說。面對這事情是一件何其難受的事。一心認為犯罪者判死會怕。怎知原來犯罪者認為是一種解脫911事件上。劫機者明知這種行為沒差別行為是有問題。可是基於他們被洗腦或宗教影響下。認為找人陪死是一件光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