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4su3a8cl3 wrote:憲法沒規定任何國家的存在與否 當然有, 憲法是該國立國的根本大法: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 是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美國憲法第一句:"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日本國憲法第一條:"第一條. 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你的憲法跟誰學的? 台文老師嗎?
hl4su3a8cl3 wrote:統治中華民國的就是台灣政府 統治中華民國的就是台灣政府瞎掰中的瞎掰統治台灣地區的才是中華民國政府台灣是地區名,中華民國是國號底下的地區能統治國?連誰是主,誰是從..誰上駟,誰下駟誰CEO,誰部屬...都搞不清楚?所以中分頭賴桑是台灣國總統嗎?你身份證上面寫啥國籍?不倫不類,張冠李戴
hl4su3a8cl3 wrote:謝謝你幫忙證明,各國憲法只定義本國,不定義其他任何國家的存在與否 感謝你也認同 憲法表達的觀念。所以既然中華民國憲法裡明確定義了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也就說明大陸地區不會是屬於其他任何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 與 中華民國 是不是兩個國家?臺灣海峽兩岸 是不是[一邊一國]?我國(中華民國)的法律是如何規範? 或者是清楚一些 現行法律是如何認定的?要解答這個問題 問憲法專家 公法專家 政治學專家 恐怕會有很多答案因為看的角度不一樣 得到的認知就會不一致不過 可以分成三個面向 去思考:1.執政黨的認知誰執政 誰就掌控國家政策的走向國民黨執政 民進黨執政對於兩岸的定位 國家的認同 會不一樣2.普遍生活在台灣土地人民的看法是要與大陸統一 或是在臺灣[獨立自主] 或是[維持現狀]一般人的想法 維持現狀的佔大多數從歷屆選舉 民意調查 街頭訪問 以及公投的結果 可以得知3.法律專家的看法法律 在大陸法系國家 成文法的國家 有所謂[位階理論]也就是憲法最高 其次是國會通過的法律 再其次是[命令] 然後是行政規則如果要就法論法 當然是憲法優先中華民國憲法如何規範 那就依照憲法的規定但是 這裡 就出現兩個問題:第一 憲法是根本大法 只能規範大原則大方向 具體的實現 還是要依據國會通過的法律去執行目前 兩岸人民條例(簡稱) 就是具體實現的法律第二 國際法的承認這就牽涉到中華民國與聯合國的歷史以及世界上多數國家 是與中共建交跟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 是極少數還有 多數與中共建交的國家 政治上是承認一個中國但是經濟文化上 還是有與台灣當局(迫於政治現實 外國都是稱我們為台灣)交流 貿易 往來也就是說 世界上多數的國家 在政治上不承認有兩個中國只有一個中國 CHINA而且是指中共當局這是政治現實但是很詭異的是:雖然很多國家政治上 是承認一個中國 但是卻沒有主張將來台灣要與大陸統一甚至連美國 都說兩岸要和平 不要戰爭美國也不支持大陸 武攻台灣(雖然說 美國考量的因素有很多 不完全就是支持台灣當局 )這種國際政治 外交政策 乃至於軍事武器採購 或是半導體晶片的重要性牽扯的因素太多以後 會不會發生台海戰爭 都很難說小結:其實 我們自己 多數生活在台灣土地上的人民 要先認定:我們就是一個國家 中華民國不管國際上 是否遭受打壓不管中共 是否軍演 飛彈試射 不准我們參與國際組織等等我們自己 要先認定 我們就是一個國家國家 就是有土地 有人民 有政府 有憲法(法律制度) 有經濟生產能力 獨立自主維繫發展這很重要!~~以後的事 就以後再去面對
hl4su3a8cl3 wrote:早就承認大陸是敵國統治好比納粹統治法國,法國沒否認德國是個國家 誰承認大陸是敵國統治? 你承認有什麼效力 ?如果是中華民國官方承認大陸是個國家,那大陸人民來台灣應該用這個國家的護照,為什麼中華民國還為大陸量身制定入台證讓他們使用?很明顯的中華民國官方不承認大陸是個家,而其他人的承認,對中華民國根本不算數。
SteveJTY wrote:感謝你也認同 憲法表...(恕刪) 或許,嘗試一下,同一片土地可以有兩個國家先從台灣開始台派領台灣國綠色身分證其他領中華民國身分證萬一打仗台派打台派的,中華民國打中華民國的如此完成所有人的心願,各自安好,和平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