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了一下二個白痴槓精的回覆真他媽搞笑台灣和大陸放在一起討論國籍,目前本就是無解的事,那位大神有辦法找出一個二岸都接受的明確方案?大家都是打擦邊球,在那邊扯蛋台灣拿到身份證,大陸就會主動除她國籍?就不知道那位能拿出證據?中國要是承認中華民國,那為什麼要搞台胞證?直接用護照不就好了,還省事台灣辧理除戶拿到身份證,大陸會主動幫陸配除掉中國戶籍?陸配回陸是去做除戶籍的動作,之後拿身份證是台灣這邊的事,大陸如何確認陸配真的拿到台灣身份證了?難不成中華民國還要回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某人已在台灣取得身份證?我們比較小咔逆?如果說後續申請大通證就會確認已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以此為依據除中國國籍,大陸有規定?異議人士跑到美國並取得美國國籍後,他們還有中國國籍嗎?這不是廢話,首先美國本就是中國認定的國家,再者異議人士肯定是列管人員,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監控著,該除籍時會手軟?同理,難不成林毅夫或林賢順想回台政府會當做没看到?有啦也有例外眼瞎的時候,像趟嘉寶明明被通輯還可光明正大和綠營大佬共餐要槓不是不可以,可有點邏輯好不?請用事實和法理說話,想不出反駁的理由請別再用抹紅那一套,又說中國好怎不搬去中國什麼的,没有意義啦
stanhui2350 wrote:她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和護照, 還有中選會認定符合資格除了幾個被台灣國詐騙的傻子, 沒人有不存在的國家身分 他何時申請放棄?是2025?這樣請她等十年再來選,才市府和資格~啥是不存在的國家身分?你拿哪國護照?是藍白草在那自覺跟中共同一國,又不敢去領對岸護照
雙標黨就是成天在騙阿...一群死忠仔就呆呆的...之前為了搞政治鬥爭騙選票,硬要搞雙重國籍論,但依照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沒辦法這樣搞,因為法律定義就台灣地區人民和大陸地區人民的要件,是有明確定義的,然後咧,之前想搞修法又自己吞回去,實際上,按照台灣目前法律,要從國籍法下手,是辦不到的...但是,這次算聰明,如果是從戶籍法去卡她,確實或許有機會可能讓她無法滿足兩岸條例針對某些公職條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