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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梁文傑:李貞秀「從頭到尾」沒取得台灣身分!

要KP守法很難是嗎?




無敵娘娘槍

其實石的說法是錯的,直接用大陸偷渡客就可以打臉,因為驅逐大陸人都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8條,而不是用刑法95條,為什麼?因為刑法95條明文規定驅逐外國人才可以用,所以驅逐大陸人只能用兩岸條例18條

2026-02-27 16:08
Disturbia
Disturbia 樓主

報名當下當是雙重國籍就是資格不符~沒啥好護航的[偷笑][偷笑][偷笑]你急著驅逐她幹嘛?

2026-02-27 18:44
Disturbia wrote:要KP守法很難是嗎?

不是很難

非常難

民眾黨已是人治的政黨而非民主政黨(從最近的民眾黨是柯作主還是黨主席做主就看出來了)

回頭看了一下二個白痴槓精的回覆真他媽搞笑

台灣和大陸放在一起討論國籍,目前本就是無解的事,那位大神有辦法找出一個二岸都接受的明確方案?大家都是打擦邊球,在那邊扯蛋

台灣拿到身份證,大陸就會主動除她國籍?就不知道那位能拿出證據?中國要是承認中華民國,那為什麼要搞台胞證?直接用護照不就好了,還省事

台灣辧理除戶拿到身份證,大陸會主動幫陸配除掉中國戶籍?陸配回陸是去做除戶籍的動作,之後拿身份證是台灣這邊的事,大陸如何確認陸配真的拿到台灣身份證了?難不成中華民國還要回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某人已在台灣取得身份證?我們比較小咔逆?如果說後續申請大通證就會確認已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以此為依據除中國國籍,大陸有規定?

異議人士跑到美國並取得美國國籍後,他們還有中國國籍嗎?這不是廢話,首先美國本就是中國認定的國家,再者異議人士肯定是列管人員,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監控著,該除籍時會手軟?同理,難不成林毅夫或林賢順想回台政府會當做没看到?有啦也有例外眼瞎的時候,像趟嘉寶明明被通輯還可光明正大和綠營大佬共餐

要槓不是不可以,可有點邏輯好不?請用事實和法理說話,想不出反駁的理由請別再用抹紅那一套,又說中國好怎不搬去中國什麼的,没有意義啦
Disturbia
Disturbia 樓主

第一句就看到你崩潰~白痴槓精40?484?[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2026-02-27 10:56
Disturbia wrote:
還授權哩!笑死~她以...(恕刪)


想要搞一邊一國 又不敢修法 就找一些陸配尋事 台派不錯喔
這麼猛為什麼要抽法案啦
她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和護照, 還有中選會認定符合資格

除了幾個被台灣國詐騙的傻子, 沒人有不存在的國家身分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想要搞一邊一國 又不敢修法 就找一些陸配尋事 台派不錯喔
這麼猛為什麼要抽法案啦

若不是一邊一國幹嘛換護照?
只有藍白草覺得沒一邊一國
那你領中共國護照嗎?
stanhui2350 wrote:
她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和護照, 還有中選會認定符合資格

除了幾個被台灣國詐騙的傻子, 沒人有不存在的國家身分

他何時申請放棄?是2025?
這樣請她等十年再來選,才市府和資格~

啥是不存在的國家身分?
你拿哪國護照?
是藍白草在那自覺跟中共同一國,又不敢去領對岸護照
lkk77 wrote:
不是很難是非常難民眾...(恕刪)

KP現在已自我膨脹到一個極致的路線
果真關過的最大尾
Disturbia wrote:
若不是一邊一國幹嘛換...(恕刪)


你長大就知道知道你辦的台胞證是什麼了
雙標黨就是成天在騙阿...
一群死忠仔就呆呆的...

之前為了搞政治鬥爭騙選票,
硬要搞雙重國籍論,
但依照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就沒辦法這樣搞,
因為法律定義就台灣地區人民和大陸地區人民的要件,是有明確定義的,
然後咧,
之前想搞修法又自己吞回去,
實際上,
按照台灣目前法律,要從國籍法下手,是辦不到的...

但是,
這次算聰明,
如果是從戶籍法去卡她,
確實或許有機會可能讓她無法滿足兩岸條例針對某些公職條件的要求
無敵娘娘槍

Disturbia ?車輪黨?同鞋還活在過去時代走不出來嗎?

2026-02-28 10:24
Disturbia
Disturbia 樓主

只有國民黨時期搞黨國啊~你不會不知道吧??可悲啊!!

2026-02-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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