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有什麼鳥用?美國的行政部門一直以來不都是無視?就像美國現在就有台灣關係法,但有什麼鳥用?反倒後來台灣近四十年買不到新戰機,要不是後來的幻象2000和F-16,搞不好今天F-104還在飛。要我說哪需要這麼多法案?直接跟台灣建交不就好了?不管是跟中華民國建交還是神話中的台灣共和國都好,只需要美國政府一個態度,偏偏連這點小事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