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翻天 wrote:所以我說要立法加重最少刑期.立法詐騙不得交保. 現在這麼多詐騙是因為政府沒作好防範(請問數位部打詐一年預算好幾xx億成效?)再來是檢察官/法官有沒有從重量刑.最才是立法源依據....如果真的是立法 ....那為何柯p可以被押那麼久?而且立法院民進黨人數只少4-5人, 他們也可以立法啊?立法行政一體不是更快?你去街頭隨便找人問, 現在詐騙這們嚴重是誰的責任? 保証說的執政者啦...
就想問藍白立委 為什麼詐騙還那麼多 法務部也想問:為什麼?數發部也想問:為什麼?內政部也想問:為什麼?監察院也想問:為什麼?總統府也想問:為什麼?執政十年過去了藍白還是放任詐騙橫行支持 2026、2028 執政權交給藍白請他們負責到底!
漲翻天 wrote:為什麼藍白立委佔過半. 不立法詐騙車手至少10年, 集團幹部20年. 首腦30年以上 法務部就不能自己先修法,再送立院表決通過嗎?法務部有1萬多名通過國考及格的人力,難道無法自己修法,修法一事竟然得依賴50幾位民意代表!那國家養這1萬多名的專業人員是要幹嘛?台灣的法律編修,一般都是相關業務的部門專業人員修正後,再經立院表決通過公告實施,很多交通法規變革就是如此!民進黨連續執政已經超過9年,法務部自己不修法,竟然還怪民代不修,你講這樣不好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