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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54%對北檢偵辦柯文哲案表現不滿意 42%同意京華城案是「冤獄」

這案就跟當初

宋楚瑜興票案差不多

就是要判柯p政治死亡

逐出台灣政界

這幕後的「寄把」黑手得S

finepupil wrote:
Joseph.Yang wrote:
依法院傳喚證人之證詞
該 Excel 工作表之捐款人名記載多有謬誤
詳見 三立新聞2025/08/20彙整報導( 來源 )...(恕刪)

錯了,證人講柯粉就信證人是誰?

詳見 三立新聞2025/08/20彙整報導( 來源 )
前文這行字看不懂?閱讀障礙?
只會"錯了",卻不知法院傳喚證人,盲?

finepupil wrote:
Joseph.Yang wrote:
另據風傳媒2024/12/29報導( 來源 )
黃國昌表示,公訴檢察官在羈押庭中當庭承認,「無從查證這張Excel表,是由誰製作的。」...(恕刪)

錯了,「黃國昌表示」!?柯粉搞笑嗎安慰柯黨洗腦很成功安慰

另據風傳媒2024/12/29報導( 來源 )
黃國昌表示,公訴檢察官在羈押庭中當庭承認,「無從查證這張Excel表,是由誰製作的。」

假設黃國昌轉述庭訊內容錯誤
何以未見北檢澄清駁斥?是要把北檢當塑膠?

除了黑,沒別的本事?
Joseph.Yang wrote:
前文這行字看不懂?閱讀障礙?
只會"錯了",卻不知法院準備程序傳喚證人,盲?...(恕刪)


錯了,證人是誰柯粉也不知挺貪污柯就信
Joseph.Yang wrote:
假設黃國昌轉述庭訊內容錯誤
何以未見北檢澄清駁斥?是要把北檢當塑膠?
除了黑,沒別的本事? ...(恕刪)


錯了,他是柯貪污案的什麼人無關的閒雜人等
公務員收來路不明的錢,就是貪污,台北市政府,每年都會調查有沒有除公務員薪水以外的收入,如果有,就要說明登記。想收錢,就不要當公務員,在公,是貪污罪,在私,是侵佔罪,貪污罪,刑責重很多。
Joseph.Yang wrote:
錯了,證人講柯粉就信...(恕刪)


其實不用說這麼多,假帳號、側翼網軍當敝人沒說,您真的自認是「明理草」,可以走出同溫層,去看日本法學博士的見解,敝司和同事們以前都投過柯文晢,那又如何?


就事論事而已,人都會變的,現在敝司法務批評最兇,既然偵查卷宗民眾都沒看到,法官心證罪嫌重大而7000萬交保,就靜待一審司法判決,尊重司法很難? 就如同民眾仍會尊重目前的小草一樣...

「陳怡君、陳歐珀、鄭文燦,從小隻到大尾,有貪汙就關到死、沒有就放出來,勿枉勿縱!同理,請不要雙標,謝謝。」
Max2200 wrote:
公務員收來路不明的錢,就是貪污,台北市政府,每年都會調查有沒有除公務員薪水以外的收入,如果有,就要說明登記。想收錢,就不要當公務員,在公,是貪污罪,在私,是侵佔罪,貪污罪,刑責重很多。

所以證據呢?
沒有證據就是「冤獄」阿!

民進黨高官動用國家機器押人取供一年耶
期間傳喚好幾百位證人
按照民進黨高官的起訴書
只有京華城案涉及貪瀆

OK,既然涉及貪瀆
就要找到金流以及對價關係

392%→560%:台北市府是根據監察院審核意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認定的容積率
560%→672%:台北市府依法給予的20%容積獎勵,包含內政部也是如此認定
672%→840%:業主自購的容積率
到底哪裡違法了?


每每問到賄賂金流
憨鳥必然跳針
不過不意外
民進黨高官向來是草草帶過
某時+某地+不詳
簡單講:就是沒有具體證據嘛
民進黨高官押人取供純粹是討好高層

檢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起訴書竟寫:「某時某地+不詳」
民進黨高官脫口認了:「政治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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