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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 ,真的有災民爬屋頂摔死了~

帕達鴨 wrote:
所以年輕的阿兵哥去修...(恕刪)





要打你臉幾次啊
帕達鴨

呵呵....我前面所有的文字和文章都沒寫不可以救災,我講的是阿兵哥不該做屋頂修繕,應該由專業人士去處理....你要指責別人前可以先帶上腦子去洗眼睛不??

2025-07-15 23:40
bd_player

樓上對他的要求真的太高。[真心不騙]

2025-07-16 0:22
我有個問題
尷尬!誰尷尬了?
神奇天鵝

沒看到有人尷尬呀 ~~ [偷笑][偷笑][偷笑]

2025-07-16 14:56
kakaH2O wrote:
不是去.....上個...(恕刪)

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18 條
雇主使勞工於屋頂從事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屋頂斜度、屋面性質或天候等因素,致勞工有墜落、滾落之虞者,
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
二、於斜度大於三十四度,即高底比為二比三以上,或為滑溜之屋頂,從
事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四十公分以上之適
當工作臺及數量充分、安裝牢穩之適當梯子。但設置護欄有困難者,
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掛之堅
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上。
三、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
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
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但雇主設置踏板面積已覆蓋全部易踏穿
屋頂或採取其他安全工法,致無踏穿墜落之虞者,不在此限。
於前項第三款之易踏穿材料構築屋頂作業時,雇主應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
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
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前項第二款之汰換不良品規定,對於進行拆除作業之待拆物件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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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作業的主官要通過相關合格的勞安考試,有些人一直要阿兵哥上去,
那你到是派出一位合格的部隊主官來呀~
畢竟~出了人命才找得到人背鍋,你說是吧~
samwu995

原來你的文章不是高空作業嗎?怎麼完全改成我寫的內容?笑死。還有哪裡有要求要考勞安證照的?我只看到安全帶安全網的要求跟指派專人管理。

2025-07-30 1:55
帕達鴨

samwu995 你哪位?

2025-07-31 5:05
爬屋頂摔死的那一位其實並不是在修繕自己本身的居所,而是想修自己已經沒有在住的祖厝。政府再怎麼協助,應該也不可能協助到這一塊吧!
那蓋帆布也是修繕的一種嗎?
神奇天鵝

我只知道屋頂要自己爬呀 ~ [加持][加持][加持]

2025-07-16 15:29
開車要考證照,民間屋頂防漏修繕我沒聽過要考證照的。請證明軍人修補屋頂防漏需要證照?這是你一開始就說要的,那一條法規規定“救災是在僅需人力而非專業項目上是准許”?
補上政府機關對於屋頂修繕的要求。
https://reurl.cc/nYEA51
我說帕達鴨,你怎麼把你的高空作業準則刪光光,改成我PO的屋頂修繕作業守則?你不是很專業嗎?很嗆?
還有屋頂修繕需要考什麼勞安考試?要取得什麼資格?麻煩教我一下,我再跟民間屋頂修繕業者好好教育一番。
samwu995 wrote:
開車要考證照,民間屋頂防漏修繕我沒聽過要考證照的。請證明軍人修補屋頂防漏需要證照?這是你一開始就說要的,那一條法規規定“救災是在僅需人力而非專業項目上是准許”?


法條百百條......遇到清德宗.........
再不濟........
台南市...嘉義縣政府.......招募外聘 有執照駐點



國軍的 工兵
有專業的設備 ..也有相對鐵工技術人才

造橋鋪路蓋房子...

設備相對比 民間鐵工...還齊備

一般的大頭兵....只能清清廢棄物

廢棄物.........
那國軍有沒那廢棄物清運執照???
水庫 清淤......工兵都去清了...就違規了?


慈濟都派人 去修繕屋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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