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_player wrote:
請問一下,為什麼你要貼修正前的刑法第100條,而不是貼現行的刑法第100條,單純是因為無知還是本來就打算要故意誤導別人呢?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接受媒體專訪談到,叛國會有「刑法」第100條伺候,國民黨立委拿中共的錢來選舉,死罪可免、活罪難逃;藍營質疑,此舉是走回戒嚴老路。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9日)強調,諸多民主前輩都大力反對、並推動廢除這項惡法,民主不可能走回頭路。
民進黨今天下午召開中常會,由吳崢進行會後轉述,媒體關切「刑法」第100條相關議題。吳崢回應說,民主不可能走回頭路,「刑法」第100條是台灣民主轉型非常重要的一頁,過去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個法律,若意圖破壞國家、變更國體,不但是著手實行,甚至只要是有意圖的預備犯,就要處以相關刑責,更與動員戡亂時期條款結合「二條一」,導致「唯一死刑」的極端、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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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疵
所以哩
重點不是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接受媒體專訪談到,叛國會有「刑法」第100條伺候,國民黨立委拿中共的錢來選舉,死罪可免、活罪難逃;藍營質疑,此舉是走回戒嚴老路。
民進黨總召打算要超越戒嚴時代的國民黨
綠色選民 不用大力支持嗎?
跟著我念一遍
全力支持 大罷免 大成功 大戒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