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th0405 wrote:樓上講得很好,FBI...(恕刪) 根本沒什麼笑貧不笑娼,正常人都嗤之以鼻,誰都知道賺黑心錢好賺,不然台灣哪來那麼多詐騙案? 又每個都當詐騙,誰會當受害人給騙不是嗎?知識高不等於人格價值觀正常,本來就不是充要條件,批判犯罪者家庭意義真的不大,只需引以為鑑就可。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章26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摩太前書6章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