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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的時間,地點,金流在哪裡啊???

etprize wrote:
(恕刪)

北檢也太看不起台灣的公務人員了.給人家百億.只拿人家一
千五百萬.也太好笑了.北檢的檢察官也是公務人員.
大概也不相信自己在寫什麼東西吧?
另外.再說一千五萬在那裡?
金流呢?.說人家有收錢..那錢呢?合理的懷疑難道是被在查案中被綠營某某大官A
走了嗎?不然怎麼沒有流向?
JasonQ wrote:
新聞稿而已,不是完整...(恕刪)


笑死人咧,
新聞稿而已,
新聞稿就可以含沙射影隨便講是嗎?
JasonQ wrote:

前面不是已經很清楚告訴你
「準用都更容積獎勵」就是關鍵證據

連柯文哲都同意給京華城額外的容積率跟都更容積獎勵有關係了

你一直堅持數字不一樣有用嗎?

之前的討論就告訴過你

柯文哲當初如果按部就班的依據地方政府的權限去新創容積獎勵並公告適用

而不是急著用「準用都更容積獎勵」幫京華城量身打造獨一無二的容積獎勵名目

就不會陷入圖利罪的問題



前面不是已經很清楚告訴你
「準用都更容積獎勵」就是關鍵證據


這倒是罪證確鑿了,只是看怎麼辯論、實際內容跟法官採信了。

「而其他同意並用印的官」,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還是把罪都推在柯文哲身上?
Chuang6416

京華城案到底有誰損失,北市府跟台北市民沒損失,這也算圖利?

2024-12-26 14:12
四輪贏兩輪

其實台灣領土包含上空,都是國家的。

2024-12-26 14:36
反正找不到金流,最後都推給橘子為什麼不肯回來就好了,

我看搞不好橘子已經被⋯⋯
JasonQ wrote:
..(恕刪)


兩造雙方上法院是要各自對法提出自己的論述
由法官判定那一方合法

威京集團提出的法源依據跟獎勵脈絡就不是你們拿的相關法條可以解釋的通,連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自己至今也還沒明確提出哪裡違法,全部都模擬兩可帶過

就解釋不來你自己也解釋不清楚法源跟數字怎麼來的一直說別人違法?
jwl0702 wrote:
反正最後都推...(恕刪)


就算被XX

這樣就能柯屁的罪???

時間,地點,金流都沒有

ccs911 wrote:
JasonQ...(恕刪)


你分不清簡要說明跟含沙射影的差別?



四輪贏兩輪 wrote:
JasonQ...(恕刪)


目前看到起訴的人包括主要決策者「們」,不是只有柯文哲

關鍵在於法庭攻防之下

最後會不會其他的被告把最終責任全部推給柯文哲身上
atrib001 wrote:

北檢也太看不起台灣的公務人員了.給人家百億.只拿人家一

千五百萬.也太好笑了.北檢的檢察官也是公務人員.
大概也不相信自己在寫什麼東西吧?
另外.再說一千五萬在那裡?
金流呢?.說人家有收錢..那錢呢?合理的懷疑難道是被在查案中被綠營某某大官A
走了嗎?不然怎麼沒有流向?


這1500萬如果沒有看到錢或金流,應該是有點難判定了。

還是檢察官有掌握,但沒有公開?


難道拿布袋在酒店分了?

還是學林益世案處理掉了?
四輪贏兩輪

看社會上,正常一般的商務業務行為應該會落在抽5-10%,若是有犯法的可能、業務抽成應該要有20%以上。 確實有點少了,不過也有可能同情對方財務困難。。。

2024-12-26 12:49
nonoonon2017

的確是有點少了 , 但就法律面來說 , 收一元也是收

2024-12-26 13:28
sonadora wrote:
JasonQ...(恕刪)


威京是申請人

他要拿「胡說八道」、「天馬行空」的理由去爭取他們想要的利益,這是他們的權力

問題在於「裁決與核定單位」的裁定

要負責的是最終裁定的主管機關,也就是當時的柯文哲市府

所以,起訴的是柯文哲市府內的決策者們,不是威京集團當初撰寫申請書的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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