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prize wrote:(恕刪) 北檢也太看不起台灣的公務人員了.給人家百億.只拿人家一千五百萬.也太好笑了.北檢的檢察官也是公務人員.大概也不相信自己在寫什麼東西吧?另外.再說一千五萬在那裡?金流呢?.說人家有收錢..那錢呢?合理的懷疑難道是被在查案中被綠營某某大官A走了嗎?不然怎麼沒有流向?
JasonQ wrote:前面不是已經很清楚告訴你 「準用都更容積獎勵」就是關鍵證據 連柯文哲都同意給京華城額外的容積率跟都更容積獎勵有關係了 你一直堅持數字不一樣有用嗎? 之前的討論就告訴過你 柯文哲當初如果按部就班的依據地方政府的權限去新創容積獎勵並公告適用 而不是急著用「準用都更容積獎勵」幫京華城量身打造獨一無二的容積獎勵名目 就不會陷入圖利罪的問題 前面不是已經很清楚告訴你 「準用都更容積獎勵」就是關鍵證據這倒是罪證確鑿了,只是看怎麼辯論、實際內容跟法官採信了。「而其他同意並用印的官」,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還是把罪都推在柯文哲身上?
JasonQ wrote:..(恕刪) 兩造雙方上法院是要各自對法提出自己的論述由法官判定那一方合法威京集團提出的法源依據跟獎勵脈絡就不是你們拿的相關法條可以解釋的通,連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自己至今也還沒明確提出哪裡違法,全部都模擬兩可帶過就解釋不來你自己也解釋不清楚法源跟數字怎麼來的一直說別人違法?
atrib001 wrote:北檢也太看不起台灣的公務人員了.給人家百億.只拿人家一千五百萬.也太好笑了.北檢的檢察官也是公務人員.大概也不相信自己在寫什麼東西吧?另外.再說一千五萬在那裡?金流呢?.說人家有收錢..那錢呢?合理的懷疑難道是被在查案中被綠營某某大官A走了嗎?不然怎麼沒有流向? 這1500萬如果沒有看到錢或金流,應該是有點難判定了。還是檢察官有掌握,但沒有公開?難道拿布袋在酒店分了?還是學林益世案處理掉了?
sonadora wrote:JasonQ...(恕刪) 威京是申請人他要拿「胡說八道」、「天馬行空」的理由去爭取他們想要的利益,這是他們的權力問題在於「裁決與核定單位」的裁定要負責的是最終裁定的主管機關,也就是當時的柯文哲市府所以,起訴的是柯文哲市府內的決策者們,不是威京集團當初撰寫申請書的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