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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三個惡法雖然通過,但要反制就比照之前作法就好。

mhfang wrote:
既然這樣,趕快全力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吧~!!!

看看雙方廝殺的結果,誰先求饒......

如果這份民調不是自嗨的話~!!


會的
甚至提倒閣解散國會
或公投也可以改回來
最差也不過如此
重選柯P這次恐怕幫不了藍營
2026就是2028前哨戰
台灣要走向共產主義接受中共統治或維持民主自由就靠2026了
atrib001

國民黨沒那麼笨.好不好.提倒閣案.換上來的行政院長還不是由賴清德提名民進黨的人組閣.除非是賴總統也跟著倒閣後宣佈正副總統辭職.重新再選總統,副總統..這樣子倒閣才有意義..

2024-12-21 0:41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Jacky ...(恕刪)


回答如下,歡迎來戰,別顛倒是非,小綠綠別閃

1.財劃法:立法院只能審預算,不能編預算跟分配預算,這是行政院的權力,所以財劃法違憲。

=》立法院就是審預算,要求行政院按法分配預算,行政院沒按法分給原住民等預算,立法院退回要求修改,沒有編預算,請問惡在哪裡?

2.憲訴法:立法院限制憲法法庭的參與人數及通過人數過高,可能導致憲法法庭癱瘓,因為大法官都年事已高,萬一有幾位大法官剛好生病住院,那憲法法庭就無法運作,甚至立法院故意不通過大法官任命,導致大法官人數不足,且沒有補救方法,這是立法權嚴重侵害司法權力,所以憲訴法違憲。

=》要求參與人數跟通過要有一定人數,提高憲法法庭的決策品質是惡法嗎?
憲法法庭“同時”很多位法官剛好住院,那是否也可以假設如果大法官一堆在家摸魚,法庭的決議仍然有效?提高門檻增加決策品質,是對人民負責,為何是惡法?

3.罷免上修門檻:嚴重侵犯人民罷免權力,這不用看了,直接違憲。
=》搞清楚,立法院目前過的是要求連署要附上身分等證件,避免隨便填湊人數來罷免。當年郭董選總統連署,中選會也要求過郭董,你在打臉民進黨?
請問要求附上證件證明真的本人,這為什麼叫惡法?
罷免上修門檻:嚴重侵犯人民罷免權力?
------------------------------------------------------
也只有蠢蛋會認為是違憲
只是上修門檻
罷免案合法成案後一樣可以依法辦理罷免投票
哪裡違憲?
///////////////////////////////////////////////////////////////////////////
lkk77 wrote:
財劃法修正之後,地方...(恕刪)

給地方不好嗎?
難道2026綠營都認輸了阿
大法官釋憲?有沒有別招?
以前大法官很閒的,自從民進黨執政,大法官好忙哦!
qinin

民進黨的大法官沒辦法釋憲了啦…連暫時處份也沒辦法了!就是爽![笑]

2024-12-21 5:25
lkk77

qinin 可以辦公投啊

2024-12-21 9:54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先申請暫時處...(恕刪)

波波為奇 wrote:給地方不好嗎?難道2026綠營都認輸了阿


給地方沒問題,但是不能只要錢不做事。

修財劃法的理由是,當初這些預算,廢省後從省政府搬到中央。
如果縣市長想要把原本省政府的預算挪回地方,OK啊

那廢省後,省中變國立高中,省立醫院變署立醫院,省道變成中央在維修。
原本這些錢該做的事也要跟著這些錢回到地方

也就是說,
地方制度法也該對應修改,把這些該做的事權責重分配,這樣才合理
但是現在是國民黨只改財劃法把錢拿走,卻不改地方制度法,

縣市首長拿到大紅包,可以做自己想要的政績,
但原本這些錢在做的事情,像這些學校醫院道路,社福補助,還是要叫中央繼續負責。

這樣是不對的,甚至可以說是把國事當兒戲,
每筆錢都有該用的地方,不能只挖錢不要事情。
qinin

目前財劃法修法就是總統賴清德黨初的政策喔,在野黨只是幫賴清德完成而已 [笑]

2024-12-21 5:26
波波為奇

中央稅收持續增加,所以多分配一些給地方罷了,難道只能變黨的小金庫[笑]

2024-12-21 8:30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先申請暫時處分→移送憲法法庭→由大法官認定是否違憲。

過去可以,但這次不行。
要做上面動作時要賴總統要先公布實施。但因為有一案是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最少需9人。
如果先實施,那這案子就得走新流程。如果不實施那就是還沒出台的法律不能告到憲法法庭。
全力支持明盡檔,繼續鼓動暴民攻入利髮院;

讓所有台灣人睜大眼睛看清楚,

是誰在破壞民主。

國會席次輸人還不甘願,直接澇狼冰得秀下限,

到底是誰在博歹筊。
大法官好用就一直用,用上癮了

養的真乖真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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