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99 wrote:113憲判8規定死刑要法官共識決,一個不同意就不能判這在實務操作上幾乎是實質廢死了很多人無法接受憲法法院的憲判,但是這就是事實,判決都確定了,你再罵死刑也不會回來現在對殺人犯實際上最重的刑罰就是25年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喔,沒辦法永久隔離於社會之外喔 勇敢的呆丸郎千萬別質疑民進黨的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