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721202 wrote:都是打掩護,真正問題...(恕刪) 忘了還有電價這一塊!清末4大案.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名伶楊月樓冤案.太原奇案.張汶祥刺馬案.卸任前4大案.西布特羅?海巡?蘇丹紅?虐童?案情複雜、過程曲折、跌宕起伏、出人意料...最後通通變羅生門?
社工自己都承認"紀錄有誤"的話..過失致死罪應該很容易成立了......至於這幾個討論上銬的..其實真的不用鳥他們言論.因為他門內部也說不清有人說是不能露手銬!!有人說是不能上銬!!講一堆..就講不到重點!!不過在看了衛福部次長的說法...台灣就是沒安全網...兒少受虐防治計畫裡面的虐待人中的實際照顧者..居然不包含保母???中央都是這個態度在對待她們所謂的社會安全網了........大家還在指望~地方政府~民間團體~社工~保母????
一個"看"字 不是髒話?一群垃圾鄉民為罵而罵會叫爸媽就會叫看甚麼叫一歲小孩不會叫爸媽?社工可能是認識保母 才會相信保母保母做了這麼殘忍和傷天害理的虐童手法問題是她之前不是挺殺童要唯一死刑嗎?之前認識她的人也覺得她是好人所以問題就是出現在照顧之後出現身心負荷不了誰能24小時不休息不間斷照顧人 尤其是一個隨時可能會哭鬧的小孩當一切安撫手法都失效的時候,當然就是鐵拳侍候如果小孩無法停止哭鬧,情緒更加失控、虐待也就不足為奇這是一個系統失靈的案件 悲劇發生要找出問題點為什麼當時的保母願意領養卻不允許,沒有看到說明?小孩被虐死,不是社工造成的一位獵巫社工並不合理!縱使有失責,但社工專業不是小兒科,而且她也不知道人心險惡!
kevin721202 wrote:而且已經交保,表示檢方目前不會用致死相關起訴 交保雖然跟罪責輕重有關,但並不是唯一考量,更不是主要考量交保首先考慮保全證據,其次才是潛逃,像那個開車撞死人的,也是交保因為證據明確,沒有串供、湮滅證據的可能,所以交保了通知未到案,被拘提,也是交保了
浪人情哥 wrote:一個"看"字 不是髒...(恕刪) 這位大哥,你是在護航吧?"悲劇發生要找出問題點"這句話說得很好。但是不去了解該案其中的缺失所在、社工的缺失所在怎麼找出問題點?一味的幫社工撇清責任能解決問題嗎?還有你第二段很有問題喔。我這樣說吧,假如一個罐子你打不開那可以給別人開,或是想別的辦法開,不是把罐子打破耶。保母如果身心負荷不了,比起用超派鐵拳伺候孩子,讓社福單位另作安排是更好的選擇吧。你要以負荷不了為由把施虐行為正當化我真的覺得怪怪的。
這世界需要公平正義 wrote:剴剴之死/女社工日誌..陳姓社工在日誌報告中,不斷強調男童在前保母家就會罵髒話、自撞,卻沒有半點改善跡象,質疑是否代表兒福聯盟簽約的劉姓保母能力不足?更坦言活了這麼多年,只知道這個年齡的小孩,根本連咬字都不清楚,必須仔細聽才聽得出在說什麼,砲轟「一個成年人竟然不知反省到如此地步!」.(恕刪) 社工已作七八年,又不是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