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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推中配入籍年限縮短挨批洗人口 醫師連署反對

bonus668 wrote:
反對中配依親使用我國...(恕刪)


有你這種想法的人,海巡署執法造成大陸漁民死亡就不足為奇。
健保費的都是扯蛋,塔綠斑擔心的是經費嗎?塔綠斑是擔心陸配變多選民結構
變成親中而已,這不一堆綠師紛紛出場表演了.
nice999999 wrote:
這群醫師表示,許多醫護人員都遇過有人帶著中配的兩老到「急診」或其他科別門診,要求「做全身健檢」,還說「我們台灣健保不用錢又很方便,我叫他們做他們不敢不做,先來這裡健康檢查」,類似事件,絕非個案。


那一家醫院急診或單科門診可以做全身健檢的?
說出來讓大家見識一下
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平等原則是憲法上的重要原則,也是行政法上的重要原則
陸配與其他外國籍配偶並無不同,為何除了陸配以外其他外國籍配偶入籍只要四年,只有陸配要六年才能入籍 這說不通吧!
陸配又怎了,辛辛苦苦賣來台灣奉獻自己的下半身為底層的台灣人懷龍胎,給個入籍、工作權根本就是基本尊重

你們都要引進印度勞工了
我們中國勞工會比印度差嗎?
四川女生又白又漂亮,東北女生又高又挺
為何不引進?
萬華那邊缺人缺很久了,都不知道嗎?

這種爛政府就是噁心
sun99133

1450凡事不扯中國就會痔瘡大出血

2024-03-03 11:31
Dr.Corgi

你看起來的確有1450的樣

2024-04-14 18:25
nice999999 wrote:
陸配拖垮健保然後再來調整台灣人的健保費是吧!藍白神邏輯, 再來哭爸政



看看是誰在拖垮健保阿


竟然有人以健保資源為由來抗議,真是等而下之啊!請問健保現在有沒有問題?現在這個法案通過沒?用還沒發生的事情來推演現在的問題,為反對而反對,腦袋真的有問題。
請問那些閒人,有沒有用心思考如何解決健保的困境?算了,諒他們也想不出辦法。
甚麼時候中配要和要其他外配一樣, 放棄中國國籍?
隨便講講

那要先修憲!笑你民進黨不敢

2024-03-02 9:40
張政之

臺胞證、陸委會、二岸人民關係條例表示

2024-03-02 10:04
nice999999 wrote:
甚麼時候中配要和要其他外配一樣, 放棄中國國籍?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220/7548908
>說陸配雙重國籍
>專家:常識白痴,兩岸只有戶籍沒有國籍
不默而生 wrote: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220/7548908
>說陸配雙重國籍
>專家:常識白痴,兩岸只有戶籍沒有國籍


配合藍白立委的要求, 中配應比照外配的相關規定與待遇



中配應比照外配


中配目前申請入籍,只需提供放棄戶籍證明,不用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是不對的,應該比照其他外配,必須在歸化後的一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國會的最大黨與第三黨,才剛開議,就為了中國籍配偶應縮短入籍年限(由六年改為四年),倡議不斷。然就該等訴諸的理由,與事實相左,甚且相互扞格。其實,中配入籍這題,既是國安,也涉及人權,確實有必要通盤檢討,將「中配」與「外配」一視同仁,給予文明、公平的對待,是最佳的解方。

長期以來,政府處理「中配」與「外配」的法規,分別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不同的法源施行,這是本質上的差別待遇,既然這麼多藍白政治菁英覺得不宜,相信社會普遍也會認同人生而平等的重要,不應該以你來自何處為區分,那麼中配的一切待遇,理當「比照外籍配偶規定」辦理,就如中生現在給健保的理由,就是比照外籍生,才是正辦。

那麼該如何調整呢?首先在國籍問題上,中配目前申請入籍,只需提供放棄戶籍證明,不用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是不對的,應該比照其他外配,必須在歸化後的一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否則即撤銷歸化,使法律規範一致性。

其次,中配申請在台定居,目前不用考試,但是其他外配申請歸化卻要考試,這是明顯的歧視,實在非常不宜。據了解,現行申請歸化考試,包括筆試與口試,主要在測驗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問題,例如中華民國總統每幾年選一次?中華民國的元首稱為什麼?等等。筆試是選擇題,題庫有二五六題,口試直接回答答案,也有二三七題,可以想見試前的心情,這是融入台灣的必備常識,中配並無語言與文字障礙,沒有理由省略這個程序。

第三在申請定居上,中配目前不必申請歸化,只需每年在台合計一八三天,依親居留滿四年,長期居留連續兩年,即可申請定居證。然其他外配卻要先申請歸化,須合法居留三年以上,加上每年在台合計一八三天以上,歸化取得國籍後,身分轉為「無戶籍國民」,還要符合居留滿一年且居住三三五天以上,或連續居留滿兩年且每年二七○天以上,或連續居留滿五年且每年一八三天以上,才能夠申請定居。換句話說,中配只要每年在台居留一八三天,最快六年就可取得身分證,外配在相同情況下,只居留一八三天,最快要八年才能拿到身分證。有什麼理由要便宜行事?有什麼原因要設置不同的門檻?

最後在雙親的部分,中配定居後,可以申請雙親來台定居,一般外配只能申請雙親來台探視,並無法申請定居。有關健保方面,中配七十歲以上雙親來台定居,可以使用健保,其之前當然完全沒有繳過台灣的健保費。其他外配的雙親則最多僅在台灣停留半年,不可以使用健保。這些規定行之多年,合理性在哪裡?

將「中配」比照「外配」,只是改革的第一步,需要同時展開第二步,那就是學習外國的優良作法,增加成為正式公民的宣誓儀式。看看美國的誓詞多麼莊嚴:「我謹此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並捍衛美國憲法與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地效忠美國…」,這些都是最基本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對既有國民要求一切義務,對中配入籍卻只談獨特的權利,這不是台灣全體公民賦予立法委員的職責。
張政之

一樣的意思那些獨派支持臺獨建國推翻中華民國的民代官員,還不是昧著良心向國旗暨國父遺像宣誓就職

2024-03-02 10:07
不默而生

有種就去修憲法 但是沒種的民進黨連ECFA都不敢斷[笑到噴淚] 不館4年還是6年,1年依親就是60名配額要怎麼洗人口洗健保?你是和那醫生是傻還是笨? [笑] 此外,引述他人文章請註明出處[笑]

2024-03-02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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