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基隆東岸商場,跟林右昌沒關係?

yurue wrote:
二到四樓市政府有申請...(恕刪)


叫通過公務員考試的建管人員出來面對啦,當時怎樣通過申請,文件封存30年?
yurue wrote:
二到四樓市政府有申請...(恕刪)


市府是同意讓大日蓋,不是同意讓NET蓋吧......
NET應該是同意幫大日蓋,換取2-4樓的經營權,
經營權終止後,回頭想主張建物所有權.....
yurue wrote:
二到四樓是NET花錢...(恕刪)

那個出入口還是在一樓的範圍裡面
不然按照其他網友的建議。二到四樓是自己獨立的話,就請市政府把地下室跟一樓都拆掉,看NET所謂的獨立建築物可否懸空在東岸上
反正身為老基隆人,我看東岸不順眼很久了
之前林右昌找大日來經營停車場,地下室也只是油漆一下,裝一些灑水設施而已,車格還是一樣小,地面還是一樣爛,天氣熱時一樣熱到快中暑,B4一樣會淹水。等信義國小停車場開始營運後,我就都不停東岸了。不知道党一直在吹捧林右昌在東岸停車場的政績是在吹捧什麼的!
想知道如果最後確認 , 政府 與 NET 皆沒有 2F ~ 4F 的產權 ,
也就是 2F ~ 4F 是屬於違建 ,

那公家機關 , 可以合法拿來租人嗎?
myron0319 wrote:
大日說二到四樓不是N...(恕刪)


NET有提出單據證明二到四樓是他出錢蓋的,大日有嗎?

大日當然有出錢,但是是用在整修一樓跟地下室
dgame

有產權 就需要繳稅, NET 有相關的完稅證明嗎?

2024-02-19 10:42
Juliance wrote:
想知道如果最後確認 ...(恕刪)


因為有申請建照,所以不會變成違建,法律程序走完,就知道產權歸屬
公家機關簽的合約,都有檔存,地政事務所有土地及建物謄本可以調閱,都市發展處也有建築執照可以調閱,書面的證據可以完整拿出來吧!

1.調出來看一看林市長當時是簽訂甚麼條款,契約有沒有授權大日公司轉授權給NET蓋新商場後,由NET取得建物所有權?

2.為什麼NET可以拆除基隆市政府原來的舊建物而新建商場?NET在基隆市政府土地上拆除舊建物及興建新建物,土地使用的權源是誰給的?跟市府租地建屋?設定地上權?建造執照是怎麼辦下來的?

3.新建完成的建物,NET有拿到使用執照及辦竣保存登記而取得建物所有權狀嗎?
zx99900

這事情好笑地方在這裡 基隆市政府並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糾紛是大日跟NET的 結果現在NET跑來搞市政府

2024-02-21 21:27
四臂伏魔

NET主張出資興建的2-4樓是他的啊?!不然呢?

2024-02-21 21:31
myron0319 wrote:
那個出入口還是在一樓...(恕刪)


獨立出入口是指不跟一樓共用出入口

所有非一樓的出入口都會經過一樓,經過一樓不會影響這個出入口是獨立出入口
nicewawa wrote:
公家機關簽的合約,都有檔存,地政事務所有土地及建物謄本可以調閱



為啥NET 說謄本上面沒有所有權人?
下面不是就有寫
所有權人:基隆市
這個謄本不是同一個文件?

另外 建物附屬的話 不會另立其他文件
NET 應該要證明 "商場2~4樓" 與該大樓"地上1樓" 產權是能被分離的
或者是秀出2-4 樓的獨立產權
而不是秀建物的產權所屬

要是NET 沒有2-4 樓的獨立產權
那要怎麼宣告 這個財產為獨立於該大樓?

-----
不是很懂NET 律師的邏輯
宣告別人有無產權 跟自已有無產權是兩回事
你現在要說這是你的 就是要把自己的產權證明拿出來

舉例來說 你要宣告你家是你的 不是房東的
就是拿出產權證明
而不是拿出樓上 樓下的 然後說 我家的產權是我的

同樣的 房東要拿出產權證明
如果沒有獨立產權(等同整棟都是房東的)
那房東拿出該棟建物的產權證明即可
allen_yeh

最好玩的這是NET 提出的證據,證明從法律面上根本沒有2/3/4樓,那NET在爭啥??

2024-02-19 15:09
四臂伏魔

未辦理第一次登記,不代表產權就不存在,。也不代表2-4樓產權就是基隆市政府的。

2024-02-21 21:32
nicewawa wrote:
公家機關簽的合約,都...(恕刪)

為什麼NET可以拆除基隆市政府原來的舊建物而新建商場?NET在基隆市政府土地上拆除舊建物及興建新建物,土地使用的權源是誰給的?跟市府租地建屋?設定地上權?建造執照是怎麼辦下來的?


NET沒有拆掉原有建物,只是增建2-4樓

東岸停車場在1998年由基隆港務局有償撥用予基隆市政府,2000年8月動工興建為地下4層(公共停車場)、地上1層、加上頂樓廣場(正式名稱為「和平廣場」)之建築物,於2003年10月啟用[4],佔據著基隆市中心都市景觀重要位置,但後續環境維護不佳,尤以頂樓廣場為甚,被戲稱為「天空競技場」[5]

後在建築師團隊的建議下進行改造,且提出四項設計目標:「公共日常化」、「廣場開放性」、「產業活絡化」、「基隆地標」,再造城市的重要節點,創造一個新的立體都市空間[6],經過整建後,地上層增建為4層,主要做為商場使用,全棟由基隆市政府委外(OT模式)予大日開發經營,命名為「基隆東岸廣場」,於2018年2月14日啟用[7],特許期在2023年底到期[8]

dgame

所以增建後,NET 有辦法去取得宣告產權證明嗎?

2024-02-19 10:23
  • 4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