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份老街 wrote:人權本身是以不能危害他人做為前提,所以喝酒不能開車,因酒駕者喪失辨識能力,有高度危害他人的機會,所以必須剝奪酒駕者的駕駛權益。話說回來,投票也是! 哀...越扯越離譜!什麼時候投票這個行為會產生高度危害?只讓菁英來投票就已經是錯誤的前提,誰說菁英不會犯錯?菁英也會犯錯,那為什麼只有菁英可以投票?
篩選?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5%8F%B2%E8%A8%98/%E5%8D%B7006趙高欲為亂,恐群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邪?謂鹿為馬。」問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馬以阿順趙高。或言鹿(者),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群臣皆畏高。看看古代的智謀那怎麼篩選的如果用由上到下的篩選制會怎樣?
所謂的菁英民主有點太理想化了,不覺得可行就算施行了也只是讓奪權者減少需要討好跟攏絡的對象而已,集中砸錢就好比起找出能分辨訊息的人,想辦法改善釋出訊息的『管道』感覺更實際現今訊息傳統媒體來說隨便按新聞台就是親綠的想看不親綠的還要特別找某幾個頻道才有在這種訊息窄化的情況下如何能選出理想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