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是一個母親,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而且是在面前失去她的孩子,
我一個老百姓說甚麼都沒有一個母親偉大,
但是我要提醒這位母親,全天下的老百姓都只是希望安居樂業而已,
奉公守法是維持這社會安全的第一要件,
還有要老百姓守法,執法單位更要公正,公平,
不然立再多法條也是無法阻止犯罪,
就如詐騙一樣,只聽過詐騙集團黑吃黑被嚴厲制裁.
從沒聽過詐騙集團被法院嚴厲制裁過,
就算最近發生圈禁60多人被毆打被餵毒,
最後死了三個人,抓到之後經過審理一審最重只判無期徒刑,
更令人無法理解是這些詐騙集團有些人還是詐騙案的被告,還是假釋中???
生命等值嗎?應該是等值的如果大家都行善不去行惡應該是等值,
人人平等,人人等值,職業有貴賤之分而已.
想想那死去三人,如何棄屍,如果詐騙集團有一點善,就不應該把相同人形的人類,
拋屍如同垃圾般任意棄置荒郊野外,難道這時也要考慮這集團所有人的精神狀態再去定罪嗎?
有人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其實加重罰酒駕也不能解決酒駕問題,
現在台灣雖然修法加重詐騙刑法,但是也沒解決詐騙問題.
當下應該考慮是執法機關的執法力道是否已經盡力,
法條是否足夠讓犯罪者警惕,
有權利的人莫陷入先有雞或是先有蛋的思考,也莫想從千絲萬縷中找出線頭,
該大刀一揮,劈開亂麻,就要當機立斷.
甚麼能帶給平民百姓安居樂業,該做就去做才對.
確實,多數重大犯罪的誕生,都是社會出了問題,但那與死刑與否沒有什麼關聯啊。
死刑最主要的…其實就是省時省力的解燃眉之急。
就像一個人因生活作息不正常,於是最終罹癌…
生活作息有問題,這當然是當事人的錯,但重要的還是解決罹癌。
總不能一直扯這部分,然後就不管病情了吧。
那…,癌症要如何解決,要用快速而有副作用的化療,還是沒啥副作用,但十之八九醫不好的自然療法,甚至是偏方啥的…
這些都是當事人(家屬)自行決定啊,這些廢死的人就像是一群旁觀者主張『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於是要求當事人不可以選擇化療,一定要去賭自然療法,如果當事人及家屬堅持用化療,就四處抵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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