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tree0618 wrote:
講了一大堆 我的結論 三個總統候選人 只有賴清德沒有靠土地謀利 另外兩個 一個一坪租金三千塊15年可以收3億兩千萬租金 一個蓋停車場收租還準備被徵收
這講法很有問題,提供租房幫忙解決學校居住問題,因而取得租金回報是互蒙其利的雙贏局面,這哪有什麼問題?
另外一個候選人也沒有蓋停車場啊,那個停車場是買地之前存在的,也不是他去弄出來的。當然沒有回復農業用途是有瑕疵啦。另外他買地的時候又還沒從政,他也只是想碰運氣等待之後有無被徵收的機會,又不是運用政治影響力去炒地皮。
反而是賴清德從政了這麼久,建物違法的情況自己會沒有自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