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solute wrote:1.如果你不能理解"他人可以把錢放在桌上,但你不能隨便拿走"這個道理,那你可以被判定為邏輯死亡。 我大學宿舍同房同學就是把錢丟在桌上那種!我勸他收好,他都不聽。有一天錢真的不見了!他可不是自己認栽,而是強烈懷疑我偷拿的,因為我曾經勸過他收好錢!不想收好,就自己負擔風險,別牽拖別人,懂嗎?不肯負管理財產責任,又不肯負東西搞丟的風險,根本是爛渣一個!
jeel54321 wrote:我大學宿舍同房同學就(恕刪) 1.你同學把錢放桌上,是他對危機意識的不足,不代表別人就可以偷走那些錢。2.你同學的錢被偷了怪罪你,除非有確切證據證明你偷了錢,否則他是不合理的。3.你舉的例子並不能顛覆這件事的邏輯,還是請你再想想,給你一個方向,如果把錢放在桌上是錯誤行為,為何法律上沒有規定錢不能放桌上?那既然法律沒規定錢不能放桌上,為何一般人都會懂得把錢收好?
dissolute wrote:如果把錢放在桌上是錯誤行為,為何法律上沒有規定錢不能放桌上? 侵害他人的行為,才會以法律規定。誰跟你講錯誤行為就會以法律規定的?你說說是哪個老師這樣教你,或是哪本書有這樣講?還是是你自己這樣想的?
jeel54321 wrote:侵害他人的行為,才會(恕刪) 1.侵害他人權益跟行為錯誤是兩個相關的用詞2.你覺得錢放桌上侵害他人權益了嗎?3.如果還是想不通,我也不能說得更清楚了,之後就不回覆了,祝你有開心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