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要費,機密費,特別費這三個東西是不一樣的..本來它們的使用目的,金額和核銷方式都不一樣,預算科目當然也不一樣..但是為了阿扁貪汙除罪化,當然就....至理名言.."誰沒拿我爸的錢?!"你們給我小心點而扁家有多貪呢?又有多摳呢?以主計處當時結算報告來看,多如牛毛的各式成百上千的預算執行來看..唯一預算執行率百分之百的就只有國務機要費(通常行政機關消耗預算,弄到九十幾也可以了,百分百真是厲害)其實因為兩黨一樣都滿爛的..我個人針對這個問題是傾向支持特赦,而不是修法除罪化..特赦只是不要臉而已;但是修法則是把國家法律拿來強姦,整體法秩序,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