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轉載二篇關於: 台灣主權未定論, 你怎麼看?

29x5x5x2 wrote:
大清早就把台灣永久割讓出去了

香港也是被大清割讓給英國,怎麼......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29x5x5x2 wrote:
"日本把台灣還給了中華民國",這一看就知道是胡扯的

應該是你說這是胡扯這句話才是胡扯的吧...
不然你去翻出原文來看一下.




你應該就是屬於原文作者寫的那種看不懂的人, 沒關係, 你看不懂, 邏輯有問題的話, 人家幫你整理好了:

看到這裡, 先暫停一下, 如果看懂的, 可以跳過下面3點, 直接從《舊金山和約》開始, 但如果看到這裡還不太明白的話, 讓不才在下我簡單整理一下:

➤ 在《開羅宣言》中, 中、美、英三國要求日本必需要把從中國人手中偷走的領土, 其中包括了台灣, 當時稱之為 Formosa, 歸還給中華民國. 注意哦, 是歸還給 Republic of China, 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以, 土共和五毛可以退朝了!!

➤ 接下來, 中、美、英、蘇四國共同發布《波茨坦公告》再次重申《開羅宣言》必將實施, 意思就是: 日本必需要把台灣還給中華民國.

➤ 最後, 日本於1945年9月2日無條件投降時, 簽署了《日本降伏文書》裡面明白宣示接受《波茨坦公告》, 意思就是: 日本必需要把台灣還給中華民國.

為了怕你腦袋還是卡住, 再加送一張圖: 此圖明述了臺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符合歷史與國際法的主張。中華民國即在法律上(de jure)與事實上(de facto)行使對臺灣的領土主權。此一恢復主權的事實,於民國41年(西元1952年)4月28日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後,得到確認。
異鄉遊子

到現在還有人在爭論「開羅宣言」 「波茲坦宣言」「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等宣言以及條約,也有人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先不要管誰對誰錯,就當做1949年蔣介石率領部隊像土匪一樣霸佔台灣,目前就是用中華民國憲法來統治台澎金馬,國號就是中華民國,這是事實;生米已經煮成熟飯,時光不能倒流,沒辦法改變了,再爭論下去也沒用

能夠改變的就是變更國號,這個要修改中華民國憲法。 修改憲法把國號改成阿貓阿狗共和國,或是台灣共和國,再嘗試加入聯合國。 現在執政的民進黨不敢修改憲法變更國號卻喊著要台獨,這是在騙選票,2024換黨執政。

29x5x5x2 wrote:
"日本把台灣還給了中...(恕刪)
穿鑿附會,挖東牆補西牆的歷史論點
啪啪啪 被打臉就是剛好
鼓勵你繼續
我來看你好戲
早安!
聯合國成立於1945年
1945年10月24日當時的
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法國、中華民國、蘇聯、英國、美國)及
多數其他簽署國(46國)共同批准憲章,聯合國正式宣告成立

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被迫退出它參與創立的聯合國
這26年請問台灣地位是否未定論?
簽署加入聯合國的世界各國都犯傻?讓一個沒有領土的國家,坐聯合國五常的位置?
既然26年的時間(中華民國已退至台灣),承認台灣是中華民國的,
1971年後又有何法條?由中華民國簽屬,承認台灣非中華民國的?

綠色認知作戰數十年的成果,造成了~
缺乏邏輯判斷,及獨立思考的-風俗習慣(不這樣會被說不愛台灣?),
也越好騙!(連臺灣關係法成立的年份都可以公然造假,發的文有何公信力?)

腦是好東西,但犯傻會出人命-如政治防疫?炒生醫實驗劑(還未符合國際標準的疫苗)股?
-----------------------------------------------
7/3日指揮中心數據~
新增76例
校正回歸0例
境外4例
死亡10例(累計681例)

6/15至7/2 施打AZ疫苗後 死亡 累計279例(默德納開打,施打疫苗死亡,今日記者會無明確信息)
祈願 枉死冤魂 安息!確診微恙者 安康!無辜善良民眾 平安!
-----------------------------------------------
都知-民粹對社會環境與風俗習慣的影響與傷害。
都知-不要臉、堅持、堅持不要臉,不可取。

風俗民情,移風易俗,近來台灣是何種風俗,果現今一一浮現。(悲情台灣,續演中)
基礎若無平穩踏實,說將來如何燦爛,是妄想(建築危樓、黑心食品、詐騙集團(不論金錢或思想)...皆如是)

走過留痕,慣久成習,人在做,天在看,心多善,慧更好。
(不是口說(話術、包裝),而是實行(尊重、不昧心算計))

罩護口!勤洗手!有不舒服就近就醫!還是要繼續自強!
為這片土地的人們,祈福!
能平安度過此次人禍,護住下一代的健康與聰慧,找回有四維、八德的寶島榮景

不論有無確診,徵狀,呼吸道保養很重要!
不要小看流鼻水、鼻塞、有痰,一定要清除,甚而就醫醫治,還是慎重為上!
罩護口、勤洗手,五官黏膜莫亂留!

國際合格疫苗快進來,不是只有救北部,而是救全國!
祝 大家平安!
祝福 中華民國!
現實是拳頭大小決定的
未定那是拳頭還不夠大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d2jtang wrote:
腦是好東西


真的, 腦是個好東西, 可惜有些人偏偏沒有
異鄉遊子
異鄉遊子365 wrote:
轉載一: 舊金山和約(恕刪)


2009年10月11日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供給媒體的一分訴狀,顯示陳水扁曾「請求」美國承認他是「美國軍政府代理人」,並飭令「現任臺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徒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用「缺乏管轄權」為由,拒絕審理陳水扁案。
講那麼多,那就不要孬,宣布獨立改國號啊

不敢你就滾下台
29x5x5x2 wrote: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台(恕刪)


台灣光復: 民國 34 年 10 月 25 日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公布日期: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制憲國民大會台灣代表
郭耀廷、顏欽賢(台北縣,候補李友邦)、黃國書(新竹縣)、林連宗(台中縣,候補謝東閔)、李萬居(台南縣,候補韓石泉)、林壁輝(高雄縣,候補洪約白)、張七郎(花蓮縣,候補梁阿標)、鄭品聰(台東縣,候補陳振宗)、高恭(澎湖縣,候補鄭暻文)、連震東(台北市,候補廖文毅)、謝娥(婦女,候補許世賢)、南志信(高山族,候補華清吉)
  • 3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