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dragon wrote:
就這案例而言
找了四年找不到人
你還以為政府拿他沒皮條?
四年根本也還沒過法律追訴期,現在的政府有缺錢到急著要這一萬八嗎?
有多少通緝犯金融要犯抓了多少年,還在逍遙法外哪!阿扁的錢都追回來了嗎?要不要再抓他去關一關?
這種小咖的,你等到他的房子要賣或是遺產過戶,再來要這筆錢外帶利息都還來得及。
逛逛3455 wrote:
超離譜。越來越像共產黨世界 ! 恐佈!恐佈!(恕刪)
逐風太陽 wrote:
把他當通緝犯抓來強制勞動都比去法拍他家的房子來得合理,房子一法拍,當事人的損失就不只是一萬兩萬,而是幾十萬幾百萬,做為保護人民的政府豈能做這種事?...(恕刪)